传销团伙6名头目领刑
发布: 2015-10-16 10:34:44 作者: 左春林 来源: 金黔在线
昨日,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在碧海社区室内灯光球场召开传销头目公判大会。当天的公判大会依法对刘丙清等6名传销组织头目举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其中,刘丙清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其余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到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金。
据了解,刘丙清,江西省安福人,以刘丙清为首等人打着“西部大开发撬动民间资本投入赚取高额回报”为幌子,长期在安徽合肥从事传销活动,并于2013年将伞下体系人员迁到贵阳市观山湖区被执法人员绳之以法。刘丙清等6名传销头目,涉及传销下线300余人,涉及金额2000多万。
公判大会开始前,观山湖区政法委工作人员向现场的市民讲解“资本运作”、“连锁经营”、“1040工程”等形式传销本质。希望广大群众擦亮眼睛,远离传销,发现身边有传销活动时,要积极向居委会、社区或有关部门举报,并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公判大会现场有上千名群众观看,大家纷纷拿出手机、相机,拍摄宣判过程。公判结束后,不少传销人员纷纷揭露传销骗人骗财的本质,自愿脱离传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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