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传销被骗钱 拘禁“上线”触刑律
发布: 2015-07-10 08:40:31 作者: 佚名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听信传销人员的“忽悠”加入了传销组织,交了钱才发现被骗,后采取将上线非法拘禁长达40余小时的方式索债,传销被害者成犯罪嫌疑人。近日,江西省永新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洪剑批准逮捕。
2013年至2014年间,洪剑、周志红、李小波(被取保候审)被郭某骗至湖南省长沙市搞传销,且每人被骗走5万余元,三人不甘心被骗,商量一起去湖南找郭某要回被骗的钱。今年3月3日,三人坐洪剑的轿车到长沙市开福区寻找郭某。次日15时许,三人在郭某的住处附近强行将郭某押上车,从萍乡市下高速将郭某带至永新县境内,将其关押在一平房内,限制郭某人身自由长达40余小时,并且逼迫郭某给他们各写下一张借款5万余元的借条,将郭某身上所带的700元左右的现金搜走。其间,周志红等三人还殴打郭某,后在郭某吞下自己手上戴的戒指被发现后,由周志红送医院抢救才得以脱身。经鉴定,郭某伤情评定为轻微伤。 今日新闻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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