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向传销谣言宣战 《浙江法制报》权威辟谣揭真相
发布: 2015-03-20 15:16:43 作者: 佚名 来源: 浙江法制报
两年前的一条谣言又在微信公众号里传开了三生(中国)莫名被“传销”谣言发布者或面临刑事及民事责任。
最近,假借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名义发布的一份“传销公司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大肆传播。多家正规直销企业被列入传销名单中,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生(中国))就在其中莫名“躺枪”,该谣言对三生(中国)的名誉和利益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三生(中国)与微信谣言的持久战
经核实,这条所谓的“传销公司名单”的谣言是在2013年横空出世的,但是2年过去了,这条谣言最近又在微信公众号中传了开来。
记者调查发现,三生(中国)已于2006年获得商务部批准。只要访问“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合法直销公司的名单便一目了然,其中就有三生(中国)的名字。
目前,三生(中国)正积极收集举证材料,准备向国家网络主管部门、执法部门、腾讯公司等进行举报及投诉,依法追究造谣、传谣者的法律责任。
三生(中国)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对这类网络谣言已经建立了举证应对措施,并通过多力合作来抗击谣言,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来自传统网络的谣言信息通过搜索引擎便可及时发现,但谣言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要发现却十分困难。”
发布谣言或面临民事、刑事责任
早在去年8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正式对外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这一规定被称为“微信十条”,微信公众号成为整治重点。
“微信十条”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为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开设公众账号,应当经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审核,由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分类备案。”规定还指出,“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延来告诉记者:“这一规定施行后,微信公众号发布谣言、假新闻的情况有所好转,但是这种情况仍然存在。事实上,不少微信公众号依旧在打‘擦边球’,许多生活服务类微信公众号还是会发布一些来路不明、真假难辨的新闻。”
张延来建议,微信运营商除了应当从严实施对违规者的警示、限制发布、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外,还应当追究谣言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除了民事侵权责任外,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以及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可能构成诽谤罪等罪名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他举例说,此前的网络大V“秦火火”就因传播网络谣言获罪判刑。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加大网络谣言刑事打击力度
在近日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建议加大对网络谣言的刑事打击力度,同时尽快建立信息的权威发布平台,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能,保障公众对真相的知情权。
和三生(中国)一样,据宗庆后介绍,娃哈哈在2014年就多次受到各种网络谣言的攻击。“截至2014年底,我们一共搜集到相关谣言信息6000多条,转发量达上千万次,造成相关产品销量急剧下滑,带来了巨额的经济损失。”
网络谣言会给一个健康的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灾害,对于网络谣言受害者,一旦发现利益受到侵害,该怎么做?张延来表示,被害者可以通过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方式进行维权;举证方面,首先要固定侵权事实和谣言散布的范围等证据,其次需举证自己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或损害。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鲍乐东建议,企业应当建立主动防范机制,一旦发现谣言立即保全证据,并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媒体要求其删除。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考虑追究造谣、传谣者刑事或者民事责任。
除此之外,鲍乐东告诫网友,一旦发现网络谣言切记不要转发和二次传播。“因为转载此类网络谣言的读者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转发,如果对他人的名誉造成损害的,可能仍需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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