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全国直销员已达2百多万 2015进一步修改法规
发布: 2015-03-16 11:09:08 作者: 佚名 来源: 中消报
近日,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保护消费者权益3•15高层座谈会在京召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局长李毓助、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常宇、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法规处处长陶宇、中国消费者报社社长朱剑桥分别在会上发表了讲话。下文为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法规处陶宇处长发言摘要。
促进直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国务院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十年来,直销行业法制建设日益健全,企业经营总体日趋规范,市场认可度逐步提升,行业发展稳步推进。近年来企业申请和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增长速度较快。直销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内需、扶贫助学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截至目前,全国批准可以开展直销经营企业49家,分布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其中,广东、上海、北京、天津、江苏、山东等6个省市的直销 企业占全国总数的70%以上。除西藏外,直销企业经营区域已经覆盖了全国所有的省级行政区域,直销产品种类2600多种,同比增长约7%;直销员达200多万人。
据初步统计,去年全年,从产品销售额看,化妆品占比最多,保健品增长势头较强。从产品品种数量看,企业普遍重视产品研发,产品种类增加明显。2014年产品种类数量同比增长超过10%,除保健器材同比减少外,其他品种数量均有所增加。
但是,直销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部分直销企业管理不严、直销员素质不高,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经销商的违法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夸大产品功能、虚假违规宣传、隐蔽实施多层次、团队计酬等现象仍然存在。使得社会公众对直销和传销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混淆,对直销企业也存在一定的戒备之心。
商务部作为直销行业主管部门,下一步将进一步修改完善现行的法规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开展直销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与工商等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探索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大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违法欺诈行为的辨别能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行业培训工作,促进企业交流与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发展。
今天的会议主题是“品质、创新、责任”,我认为企业的品质应该包括产品品质和服务品质。首先,产品要过硬。直销是一种依赖口碑相传、重复消费的营销模式,不管是直销企业还是直销员都把产品质量视为成功营销的根本。直销大大减少了中间环节,由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是一种相对封闭的流通渠道,更加易于管理,可以大大减少产品假冒伪劣问题。其次,服务要增值。直销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是传统销售方式的补充,消费者可以得到个性化的服务,
近年来,以网络购物为代表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对直销行业构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面对竞争,不少直销企业在服务方面大胆创新,积极利用互联网、现代物流、移动支付等手段向消费者、直销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许多直销企业还加快了开设体验中心、形象展示店的步伐,向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体验。除了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我认为直销企业还应该管理创新,以适应经济新常态。
对直销企业来说,首要的责任应该是规范经营。
直销在中国有着特殊的发展历史,曾经因为“金字塔诈骗”问题被全面禁止。200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直销管理条例》以来,尽管直销的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市场秩序日趋规范,但仍有许多社会公众无法辨别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对直销活动仍然心存疑虑,传销活动也屡禁不绝,严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发展环境。因此,直销企业,特别是法人代表和高级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员工和直销员行为规范的监督,积极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加强自律,坚持诚实守信,认真保护消费者和直销员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造福社会的责任。
企业在自身规范经营的同时,多做有利于社会、有利于行业形象的事,包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教育、卫生、扶贫、救灾等各个方面的社会公益活动。
总之,“品质、创新、责任”六个字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和文字上,要真正体现在企业经营和行业管理的日常工作中,体现在理念上和行动上。让我们共同努力,在保证产品、服务和企业品质的同时,不断创新,促进直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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