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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直销监管:两手齐抓规范市场

发布: 2015-03-16 09:48:46    作者: 佚名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2014年1月,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下发《2014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要点》,要求加大对直销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直销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严格规范工商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严把直销企业市场准入关。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直销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一年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一手抓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守法经营,一手抓工商机关规范监管和依法行政,建立了规范、健康、有序的直销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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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自律和履责增强监管主动性
  直销因为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行业特点,我国对于直销遵循高标准的监管要求。在直销监管过程中,各级工商机关注重强化企业自律,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将监管的外在推力转化为直销企业的内生动力。
  吉林省工商局在直销企业拿到直销牌照伊始,就通过调研、约谈企业负责人、监管人员实地指导等多种方式为直销企业夯实制度基础。同时,健全完善企业自律机制,广泛开展直销企业交流活动:一方面,引导企业树立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自我纠正和改进;另一方面,制定《吉林省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公约》,规范企业直销行为。
  山东省工商局去年也多次召开直销企业座谈会,搭建政企沟通交流的平台。山东省工商局引导省内直销企业建立了山东省直销企业联谊会,制定了联谊会章程,联谊会由直销企业轮流承办。在联谊会的基础上,山东工商局还推动直销企业发起了《山东省直销企业自律倡议书》。
  四川省工商局则在去年5月召集在川23家直销企业举办了座谈会、培训会,会议的主题是“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直销市场规范发展”。该局对各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讲评,对不规范行为企业进行告诫。各直销企业在省工商局的倡导下,在川直销企业签订了履行社会责任承诺书。
  陕西省工商局去年3月组织召开了在陕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座谈会,引导企业崇德向善,从单一的公益慈善向全面为消费者服务、维护市场秩序、回报社会转化,以让消费者满意为目标,组织、指导直销企业签订自律责任书,培养从业人员良好的商业道德和从业心态,建立热情服务、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社会责任体系和相应的约束机制,自觉依法经营、遵守商业道德,崇尚社会公德。
  该局还引导直销企业为消费者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切实承担无因退货的义务,提供真正意义上全面超越传统行业的全程优质服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优化体制与机制监管迈向精细化
  在强化直销企业自律、规范企业经营的同时,各地工商机关还注重通过行政指导、督导、分类监管等方式,努力提升监管的精细化水平。
  2014年以来,重庆市工商局根据直销监管对象的不同情况,探索对直销市场实行分值考核、分类监管的动态监管模式。
  据了解,分值考核、分类监管主要通过“三张表”来进行,即《直销企业分支机构评分表》《直销企业服务网点评分表》《直销企业经销商评分表》。工商部门根据3张考核评分表,对会议报备、专项检查、举报投诉、约谈告诫、履行社会责任等项目进行评分,以招募、培训、计酬、宣传以及是否违规直销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实时考核、年终汇总。然后每年根据综合评分高低,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不同信用等级,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分值考核每年实施一次,防止评定的终身制。
  同时,该局始终坚持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并举。对于监督检查和举报中发现的轻微违规行为,主要采取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行政指导措施,督促直销企业积极整改、完善内部管理,并对直销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
  上海市工商局目前在监管的精细化方面已经实行了政企沟通机制、行政指导机制、企业约谈机制、部门协作机制。去年年底,该局又建立了分级查处机制、信用监管机制、信息公示机制、网络监管机制等4项新的工作机制,加强直销市场监管。
  据了解,分级查处机制即分级明确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非直销经营网点及直销员的监管主体和主要职责,加大力度查处直销企业违反《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行为。信用监管机制即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系统,对直销企业的准入、经营和退出进行全过程监管,将直销企业的诚信记录纳入信用监管系统,作为评价直销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
  信息公示机制即对直销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经销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外,均依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向社会公示。网络监管机制即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发挥网络监管方便、快捷的优势,逐步建立起以信息化手段为主的监管方式,及时掌握有关直销企业的监管信息,进一步完善直销企业管理信息、经营活动信息、不良记录等数据库。
 
  加强督导与执法行业逐步规范化
  2014年,我国直销行业迎来新的丰收年。据了解,48家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直销企业去年的销售业绩刷新记录,达到约1350亿元,比2013年同比增长25%左右。
  在迅速发展的同时,直销市场良莠不齐、泥沙俱下的问题也逐渐显现,部分企业甚至存在夸大虚假宣传、超越直销产品范围销售等明显的违法违规问题。
  为此,国家工商总局于去年4月下发《关于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和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导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国各地工商机关开展3个月的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和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导工作。
  从去年4月底至7月初,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组成督导组,先后赴浙江、江苏、天津、山东、福建、广东、云南、湖南、上海、黑龙江、北京11个省市进行了督导检查。
  各地工商机关高度重视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和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导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北京、天津、上海、安徽、山东、河南、重庆、云南、宁夏等地工商机关均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山东、湖北、海南等地工商机关分别组织召开工商系统和直销企业(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提出明确要求,全面推进专项检查工作。
  据悉,专项检查期间,全国各地工商机关共出动检查人员8.6万人次,检查直销企业及其省级分支机构869户次,检查直销企业其他分支机构、直营店3908户次,检查服务网点1.2万户次,检查非服务网点店铺、经销商3.2万户次,直销员近11万人次;发出警示、提示近2万次。
  记者了解到,为了夯实监管执法的基础,重庆市工商局还提升监管的科技化水平。去年上半年,该局利用自建的情报信息工作平台,搜索获得了“天涯论坛”的举报信息,据此查处了辖区内某直销企业涉嫌传销案。
  在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工商机关还加强对直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新动向的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直销监管制度;坚持执法处罚与疏导教育相结合、案件查处与行政指导相结合,创新直销监管方式。
  此外,各地工商机关还加大了宣传力度,多措并举营造直销行业社会监督环境。广东省工商局通过设立直销咨询、举报电话邮箱、实施举报奖励办法、引入媒体监督和直销企业公开承诺等活动,建立对直销企业、直销员、经销商的社会监督体系。山东省工商局在“山东工商”官方政务微博上实时发布规范直销工作动态信息、警示提示,加大规范直销宣传力度。上海市工商局则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通过邀请直销企业共同参与宣传活动,帮助群众区别传销与直销,促使直销企业增强守法自觉性、树立了行业的正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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