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国安委员建议完善公益捐赠减免税收政策
发布: 2015-02-03 11:43:51 作者: 佚名 来源: 湘声报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中,对捐赠金额超过规定额度的,仍需为捐赠部分纳税。对此,省政协委员胡国安表示,这不利于调动企业和个人的慈善捐赠积极性。
建立在社会捐献基础上的慈善事业,是用公众资源做公益的事情。胡国安说,近年来出台的一些支持捐赠制度和优惠政策,被限定在一定范围,不是所有的公益团体都可以享受这些政策。
此外,现有的许多慈善机构普遍体制陈旧,管理模式和资金运作缺乏专业化,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存在政社不分造成的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干预过多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当前急需一部《慈善事业促进法》,对慈善事业、慈善组织进行规范管理。”胡国安建议,确立完善统一的慈善财政税收制度,并给予政策倾斜。比如利用税收杠杆,通过对慈善公益捐赠减免税收,或在现行减免政策基础上加大减免力度,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
胡国安认为,从政策上放宽民间慈善组织的准入门槛,改革目前民间慈善组织双重管理体制及登记注册难的问题,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或企业等成立私募基金,形成多元慈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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