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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波查处14起传销案件 捣毁窝点239个

发布: 2015-01-22 09:05:09    作者: 张淑蓉 张璐   来源: 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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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的主要表现形式
 
  “人传人”、“人骗人”,非法传销不但害己害人,更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2014年,我市进一步建立完善从市到县(市)区直至乡镇(街道)的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基本形成政府负责、综治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态势,并群策群力整治了一批传销重点城市,破获了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打掉了一批成员众多、为害一方的传销团伙,查处了一批恶性程度较大的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了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人员。
 
  打—从严从重决不手软
  2014年6月25日,奉化市土堡农庄源之鑫保健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联合执法组当场抓捕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现场扣押电脑、保健品、宣传资料等物品。经查实,该传销组织以推销保健品为名共发展人员110人,涉及资金500余万元。
  2014年7月3日,联合执法组对位于奉化锦屏街道的40余处传销人员聚居活动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控制参与人员48名。经查明该传销团伙系衢州江山“1040工程”迁移人员,均为初步入会人员。
  2014年7月15日,一个假借“天津天狮生物有限公司”旗号开展非法传销的组织被连根拔起,28个传销窝点被取缔,抓获该传销组织成员320余人。
  2014年9月14日,杭州湾新区世纪城居民小区,169处传销窝点被端,当场劝返普通参与人员89人,教育告诫家属73户,收缴传销资料800余册,抓获涉嫌传销人员125人,25名“老总”级头目被刑拘。
  据统计,2014年我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主动沟通、协同作战,端窝点、挖源头、摧网络,共查处传销案件14件,罚没金额82.36万元;捣毁传销窝点239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346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件,移送司法机关37人,有效挤压了传销违法活动在宁波的生存空间。
 
  防—群宣群防决不敷衍
  2014年12月15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会同新明街道在辖区滨江社区举办了一场“打击传销”知识讲堂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结合漫画和实际案例,向社区居民详细讲解传销的定义、传销直销的区别、传销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其社会危害性等,并通过现场分发宣传册、发布倡议书、接受咨询等互动活动,激发了社区居民识别传销、抵制传销并积极举报防控传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打击传销,打不是目的,防却是根本。每年,我市各级市场监管及公安部门都会积极组织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
  “在活动中,我们把低收入人群、外来务工人员和学生等列为重点宣传对象,以城乡接合部、县(市)区毗邻交界地为重点区域,尽量以直观的事实来揭露传销的本质、特征、表现、危害,营造打击传销的舆论氛围。”据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处负责人介绍,2014年,市场监管局统一制作30块展板,印刷了10000份宣传手册和1000份宣传画在全大市进行巡展。结合巡展,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还纷纷通过以案说法、资料分发、问卷调查、现场咨询等形式与现场群众进行互动,使广大群众更直观地了解传销的危害性,切实增强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能力,全力营造群防共治的社会大环境。
  据统计,2014年,仅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就组织关于打击传销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16场,印发宣传材料13460份。从全年查处的14个传销案来看,大多数是通过群众举报后再跟进予以查处的,群防的成效可见一斑。
 
  管—定制定责决不含糊
  传销活动不仅害己,更多的是害了亲人、害了朋友。而随之衍生的欺诈、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更是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小的危害。
  “现在的传销活动不但方式方法多样,而且依托信息通讯技术,其渗透力加快,传播速度加快,活动更加隐蔽,因此,打击传销单靠一两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该公平交易处负责人告诉笔者,目前,宁波从市到各县(市)区都建立完善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即由政府负责,市场监管、公安、公信等有关单位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和职责边界,督促检查各部门相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基本形成政府负责、综治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在各县(市)区,政府还与各有关部门和各相关基层单位,层层签订打击传销工作责任状,而且各地、各部门之间建立完善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执法联动、案件会商等工作制度,真正确保及时预警、及早决策、有效打击的工作实效。
 
  控—治源治本决不懈怠
  2014年11月5日,宁波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正式印发《宁波市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源头治理,健全社会防控体系”的活动宗旨,各项控源举措正进一步推开并落到实处。
  公安部门建立专门的人员信息库,及时整理录入各传销活动的头目、骨干分子的档案资料,并及时有效掌握其动向,同时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登记、出租房屋基本状况;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掌握对各市场主体的迁入迁出情况并完善相关信息;乡镇(街道)第一时间将创建活动推至乡村(社区)一级,并以乡村(社区)为基层单位,实现对辖区内人员的“四个知道”,即知道居住了哪些人、知道分别从事什么工作、知道从什么地方来、知道主要参加哪些活动。由此,随时排查可疑人员,从源头上铲除传销活动的滋生。
  有关人士提醒,现在的传销组织在表现形式、组织方式、活动领域、参与人员上不断翻新,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态势。好多传销组织披上了诸如“资本运作”、“网络加盟”、“私募基金”等外衣,让一般老百姓难以轻易识别,因此,其隐蔽性更强,诱惑性、欺骗性及危害性也更大。
 
  识别传销请注意以下三大主要特性
  一是让你交纳一定数量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商品获得加入资格;
  二是让你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
  三是以你直接、间接发展下线人数所交纳的资金或销售业绩为基础,计算提成报酬。
  只要同时具备以上三点,就可认定涉嫌传销。此时,你不但要严辞拒绝,还应立即拨打110或12315进行举报。
 
  延伸阅读
  传销是什么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的危害性
  危害社会稳定—传销侵害的多是农民、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和在校学生、少数民族群众、复转军人等特殊群体,绝大多数参加者血本无归,有的被逼无奈,引发偷盗、抢劫、械斗、内讧等刑事案件。一些传销组织形成黑势力犯罪团伙,实施暴力胁迫,控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抗执法机关的检查,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暴力抗法。
  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传销组织者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组织发展人际网络,骗取入门费,聚敛财产,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在组织传销的同时或利用传销为手段,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个人存款、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多种违法行为,触犯了国家多部法律。
  侵害群众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传销组织者诱骗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对参加人员实施人身、经济、精神多重控制。
  破坏精神文明建设—传销发展人员多从亲戚、朋友入手,在给传销者本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破坏了人与人之间正常的信任关系,严重背离社会伦理道德,破坏精神文明建设。对参加人员实施精神控制,强制“洗脑”,灌输传销理论,使人沉溺于一夜暴富的发财梦想,长期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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