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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纪实

发布: 2014-08-21 08:32:01    作者: 佚名   来源: 中国工商报  

  近年来,吉林省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着力营造“三个环境”、大力加强“三项建设”的工作要求,立足工商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全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据统计,吉林省工商系统5年来查处直销违法和传销案件148件,罚没金额1.36亿元。其中,查处非直销企业违法直销及传销案件123件,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案件25件。
 
  切除传销“毒瘤” 构建长效机制
  传销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对此,吉林省工商系统认真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构建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增强群众防范传销意识,着力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
  吉林省工商局十分重视传销大要案件查处工作,指导长春市工商局查处了太平洋直购网传销案。该案成为全国工商系统查处的传销第一大案,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于2013年3月联合部署全国公安、工商机关予以查处。今年3月,该局联合省公安厅、省综治办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下发了《吉林省2014年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要求集中执法力量,查处一批传销大要案件。今年上半年,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传销案件3件,案值628万元,取缔传销窝点126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2800人次,有效打击了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
  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活动,能有效增强群众防范传销意识。吉林省工商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资源,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打击传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增强人民群众防范传销意识,着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引起热烈反响。今年上半年,全省工商系统共制作宣传条幅498条、宣传板357块,设立咨询台84处,受理群众咨询2.8万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8万份。
  吉林省工商局积极构建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推进打击传销工作的深入开展。该局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责,公安、工商为主,多方参与”的打击传销领导工作机制,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畴,推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向“无传销城市”发展,加强信息化建设,对国家工商总局转办的投诉举报传销及非法直销信息进行分类和深入研究。今年上半年,吉林省工商局接到国家工商总局转办的投诉举报信息9份,依据举报信息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件。
 
  开展市场检查 加强分类监管
  直销市场良莠不齐,如何加强直销监管是摆在工商部门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通过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我们有效解决了市场主体渐多与监管难度愈大这一突出矛盾,探索出一条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效能的重要途径。”吉林省工商局局长臧忠生说。
  臧忠生介绍,吉林省工商局建立直销企业基础信息档案,从2010年开始,对全省直销企业分别建立了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经销商和服务网点档案,详细记录了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经销商和服务网点监管情况。
  记者了解到,吉林省工商局还根据平时掌握的直销企业投诉情况、违规经营情况和行政处罚等信誉情况,将直销企业分为4个类别,据此建立了信用分类档案。同时,该局对直销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守信企业鼓励其扩大直销区域、自我检查与规范;将失信企业作为监管重点,不定期对其检查指导,开展警示提示和告诫。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省直销企业主动调整、制定和实施有关制度、措施31项,开展法律培训189场次,对64名不符合要求的直销员解除合同,自查处理违规行为67次。
  为了让直销监管工作有的放矢,吉林省工商系统细化直销监管工作内容。松原市工商局根据实际,确定了直销企业容易出现问题的9类行为,作为直销市场专项检查的重点,包括服务网点有无违规招聘《直销管理条例》禁止的七类人员或者擅自招聘直销员的行为,强迫或者诱骗参加培训的人员购买产品的行为,在未开设网点的市、县从事直销活动的行为,推销过程中对商品夸大或虚假宣传、贬低同类商品(企业)的行为,经销商利用研讨会、工作总结会或表彰会等形式变相对直销员进行培训的行为,在《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禁止的场所、社区和私人住宅举办培训活动的行为,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培训本企业直销员的行为,经销商招募直销员的行为及发展人员分上下线、搞团队计酬的行为。
  吉林省工商局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落实直销企业专项检查及强化信息报备管理等措施,加强直销市场监管。该局与商务、公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健全直销企业审查机制,组织各地认真调查核实申请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将核查情况及时反馈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今年以来,该局共办理直销企业申请直销、扩区征求意见通知25件,向省商务厅、省经济技术合作局回复调查函7件。
  开展直销市场检查是直销监管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年4月,吉林省工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和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导工作的通知》,并举行全省直销企业座谈会。会上,对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和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导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和具体安排,要求通过企业自查、集中排查、行政指导、健全机制等手段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经过3个月的集中行动,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对辖区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经销商等进行了集中摸底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60人次,检查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20家,服务网点594家,检查经销商等经营主体5590户次,约谈直销企业241次。
  围绕加强直销监管工作,吉林省工商系统强化直销企业信息报备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制度,指导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人员变化、重大活动等重要信息及时报备,不断完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档案。今年全省工商系统共接受直销信息报备620余条次。
 
  强化行政指导 提升执法能力
  “我们主动转变监管理念,细化监管内容,将直销监管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行部署和谋划,注重对直销企业的引导和规范,改变了以往重处罚、轻监管的思维,一方面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工作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另一方面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建议等柔性监管手段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臧忠生说。
  吉林省工商局把行政指导融入日常监管工作,作为直销监管的重要举措。该局每年都组织全省工商系统深入直销企业进行走访,对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建设、处理退换货纠纷、健全退换货制度、产品推广等重要活动进行现场指导;定期召开直销企业座谈会,对有违规苗头的直销企业,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告诫,督促其严格自律、依法经营;在全省探索推行工商机关行政建议制度,对直销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发出行政建议,对被处罚的直销企业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提出行政建议,责令企业认真查找原因,强化内部管控。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全省工商系统对直销企业总部及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共发出行政建议书24份。
  为从根本上避免趋利执法的倾向,吉林省工商局从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市场监管两方面入手,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该局制定出台《吉林省直销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下发《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管理意见》,对直销案件实行报备审批制度;听取基层执法人员办案工作汇报,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审查和监督;逐步统一执法标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违法行为,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对直销企业提供指导服务,收到了显著效果。
  臧忠生表示,下一步,全省工商部门将保持对传销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集中力量查处传销违法行为,对各地查办的传销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继续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加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力度;全力做好推进直销监管的各项工作,开展直销企业专项检查,加强直销企业分类监管,指导直销企业诚信自律、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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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原:创建“无传销城市”步伐坚定有力
  今年以来,吉林省松原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实施意见》,通过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宣传机制、协作机制、监管机制、打击机制、考核机制等6项机制,在辖区的 54个乡(镇)和 35个社区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乡镇社区”活动,建立起打击传销暨创建“无传销乡镇”的长效监管机制,使“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松原市工商局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市工商局与机关业务科室及分局,分局与监管人员、辖区宾馆、饭店、旅社及出租屋主层层签订了创建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建立和完善了“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信息共享、各方联动”的打击传销及创建工作协作机制,与辖区公安机关及乡镇、社区等打击传销联系单位共同制定了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协作制度,与公安部门共同制定《松原市打击传销暨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意见》《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立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
  该局还将打击传销作为工商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建“平安松原”、构建“和谐松原”的重点,强化“快速反应、部门配合、三级联动、现场处置、教育遣散”五个环节,实行市工商局、县工商局、基层工商分局打击传销三级联动,坚持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
  此外,松原市工商局以“七个一”为抓手,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套登记册,建立一个传销人员档案库,构建一个信息台,制作一幅辖区打击传销示意图,签订一份承诺书,培育一批打传志愿者。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目前当地已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打击传销立体监管体系,从源头上有力遏制了传销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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