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神申明:严格按照准入条件 管控经营资格
发布: 2014-05-13 09:46:12 作者: 佚名 来源: 太阳神
太阳神以“德不孤必有邻”为企业文化总则,始终坚持“修德以聚人”。在伙伴们的共同努力下,使太阳神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开展直销业务以来,公司一直倡导严格遵守《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把从业人员关。在《市场管理条例》和《太阳神会议管理制度》中针对从业人员有明确规定:
一、年满22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申请人不得为:全日制在校学生、公务员、现役军人、教师、医务人员、境外人员、公司的正式员工、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或兼职直销的人员、有刑事犯罪记录及中国政府禁止的任何邪教或非法组织的成员。
二、会议组织者可邀请团队内部经销商,或对太阳神业务及太阳神产品有兴趣的人士参加会议,但必须以自愿出席为原则,会议组织者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强制他人参加会议。
我们要求所有伙伴在展业的过程中,遵照以上原则为准入条件,不得推荐《直销管理条例》明令禁止的人员及未满22周岁的人员加入,所有人员加入必须以自愿为原则。申请成为太阳神经销商的人员,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公司的要求;不得以借用,冒用他人名义等不正当方式获得经营资格。
让我们共同遵守法律法规,营造和谐经营环境!
规范小贴士:
《直销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中明确规定: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下列人员为直销员: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五)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六)境外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广东太阳神集团营销总部
2014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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