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男少女缘何落入传销魔窟
发布: 2014-02-13 10:56:13 作者: 刘筱红 来源: 河北法制网
17岁的少女代某初中毕业后开始到处找工作,后来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答应帮她找工作的网友,继而来到任丘市。来到任丘后,代某的手机立刻被网友拿走了。随后,网友伙同他人对代某进行授课洗脑、贴身看守,最终代某经不住蛊惑加入了传销组织,并且加入到对同宿舍人员骗来的杨某的看守队伍中,最终走向了犯罪。
像代某一样,社会上有很多未成年人加入到传销的队伍中,甚至参与犯罪。据悉,自2013年以来,任丘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共办理由传销引发的刑事案件4件25人,全部为非法拘禁案,涉案人员中20岁以下的19人,占76%,其中8人为未成年人,占32%。
由被害者变成了害人者
十几岁的少年李某被骗加入传销组织,后来由被害者变成了加害者。李某的父亲通过多方打听得知儿子陷入传销组织,于是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劝李某回家。李某非但不听,反而在父亲未来时便将此消息告诉了宿舍长陈某。后来,李某的父亲来到任丘,李某便伙同陈某等人通过贴身监视、看守、强制授课、威胁、恐吓等方式对其父亲实施拘禁,限期其父亲人身自由长达两个月。
通过分析所办案件,任丘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发现,在涉及未成年人的传销案件中,女性未成年人参与犯罪呈上升趋势,几乎每起案件均有一到两名女性未成年人;其次,涉案未成年人绝大部分来自偏远贫困地区,文化程度均不高;在传销组织中地位低下,在整个犯罪行为中处于从属地位;都是由被害者转化为害人者。这些未成年人最初加入传销组织都是被网友、亲戚、同学欺骗而来,甚至有的初期也曾被看管,甚至被殴打,但最终他们却由被害者变成了害人者。
法律意识淡薄
17岁的少年朱某是陕西人,初中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在网上认识了张某。张某说,他可以给朱某介绍好工作,能挣大钱。朱某被骗到北京,接着又从北京来到任丘加入了传销组织。
张某虽未满18岁,但从14岁便外出打工,已流浪了三个城市。
少女张某只有16岁,办案人员提讯她时她竟然不知道父母及其他家人的电话号码……
通过对参与传销的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办案人员发现,造成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加入到传销队伍中从而走向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求职心切、快速致富意愿强烈;通信手段日益发达,互联网、手机等现代通信方式广泛使用,使传销的影响范围扩大;人员流动性强,缺乏有效社会监管;亲情淡漠,法律意识淡薄。
做好犯罪预防
非法传销活动是国际社会痛恨的“经济邪教”,是世人不齿的“老鼠会”。传销活动引发的犯罪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成为治安一大隐患。如何做好犯罪预防,防止越来越多的低龄未成年人陷入传销的深渊,需要社会各界的协力合作。
办案检察官认为,应从以下几方向入手:首先要注重个案教育和预防,在办案过程中对参与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价值观;其次,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的自我防范意识,切实加强青少年对传销活动危害性的认识,继续抓好思想道德教育,在网吧、车站等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集散地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等手段宣传传销、诈骗等常规犯罪;第三,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指导,拓展就业渠道。此外,公安、劳动等部门应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更多的法制、就业安全提示,让传销活动无处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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