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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公寓成传销“根据地”

发布: 2014-01-15 08:48:39    作者: 刘松安 程清 辛杰   来源: 检察日报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的调查报告显示,从2011年至今,该院依法批捕发生在传销环节的非法拘禁案14件61人,而这些案件均发生在农民工租住的公寓。
  据调查,传销组织往往以“拉人头”为发展业务途径,一个窝点有多名传销人员,在将被害人骗入后传销人员一般都会实施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有的传销窝点在被害人提出离开时,多名犯罪嫌疑人一起以“摁压”、“拉扯”等方式强行控制被害人肢体;有的窝点为防止被害人逃离,采取轮班看守的方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为迫使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不法分子经常长时间非法拘禁被害人,上述14起案件共查证到19名被害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5日以上的12人,10日以上的8人。被害人被非法拘禁期间,由于传销组织经济拮据、物质条件有限,饮食等基本生活需要都无从保障;被害人一切活动包括上厕所均要接受严密监视,睡眠时由犯罪嫌疑人贴身看管,有的犯罪嫌疑人为防止被害人利用夜间休息逃离,甚至以“搂抱入睡”的方式控制被害人人身。除此之外,被害人普遍遭受了犯罪嫌疑人的精神恐吓和不同程度的身体暴力。上述14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施暴行为造成了被害人1人轻伤、4人轻微伤。有的被害人由于无法忍受迫害,采取自残的方式以图逃出“魔窟”。如,洪某、腾某、金某涉嫌非法拘禁案中,被害人黄某被拘禁18日,经受了巨大的精神和身体痛苦,为了逃离传销组织,自己用菜刀砍断了手指。
  14起案件中,除1起为公安走访发现,1起为被害人女友报案外,其余12起均因被害人不接受传销组织强迫加入传销的要求,趁机逃离后自行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是采取呼救、请求群众帮助等方式间接报案而案发。
  传销组织为什么会选择农民公寓作为窝点?办案检察官分析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环境杂乱失管,便于藏身。农民公寓一般居住的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及大量租户,人居环境较为杂乱,人员身份复杂,十分有利于传销组织的生存。二是交通比较便利,利于行骗。传销组织选择交通便利的小区作为窝点,以方便其快捷地到火车站、汽车站接被害人,并迅速地将其骗入传销窝点进行控制。如,南昌市某花园小区紧邻南昌大桥北引桥,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便于犯罪嫌疑人行骗。三是租金相对便宜,易于承受。农民公寓环境差,屋内设施简陋,租金较为便宜,易于被经济紧张、处于起步阶段的传销组织接受。四是房源充裕密集,有助于“串联”。农民公寓的出租房数量多,位置集中,便于传销组织同时建立多个窝点,且有助于窝点之间的联络、互助。如洪某、腾某、金某非法拘禁一案,犯罪嫌疑人洪某在南昌市某花园小区同时建立了三个传销窝点,其中有两个窝点还处于同一楼道的上下楼层。
关键词:农民公寓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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