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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工商局查获两起“新式”传销案

发布: 2013-09-17 08:32:28    作者: 王敏 宣文   来源: 人民网浙江频道  

  近日,宁波市鄞州、海曙工商分局各自联合辖区公安部门查处了两起传销案。据悉,这两起传销案最大特点就是传销模式与传统的有了很大的变化。
 
  海曙查获酒类传销大案——传销模式改复式为平行模式
  近日,海曙工商分局根据举报,对辖区内一家酒类商品销售公司进行检查,一举查获涉案金额超过百万元的传销大案。该酒类销售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为朱某,但公司的实际操作人却是汪某。
  “这个汪某去年就曾因传销被判了刑,故无法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只是他聘任的。”说起这个汪某,工商人员并不陌生。据了解,汪某公司的具体经营模式为:任何首次需要购酒的顾客,必须支付1200元的购物款先成为该公司的会员,并获得一个会员编号,编号按会员入会顺序依次为1、2、3……,成为会员的同时可享受到两项奖励:一是参加由公司组织的10次旅游(时间不限,并可转赠他人);二是自动获得1200元奖励的资格。
  “有了这个资格,并不一定就能立即拿到这1200元的奖励。”工商人员解释说。
  原来真正获取这个奖励还有诸多的前置要求,首先,公司把1至14号会员定为基底,只有到第15个会员加入时,第1个会员才有机会拿奖励;之后每加入8个会员,编号最靠前且未拿奖励的会员才有机会领取奖励;而且,领取奖励之前,你必须保证你已发展了2名会员。
  据悉,传统的复式传销模式中,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且这个上下线关系可以纵向无限制的延续下去;而这个传销案的模式,在纵向上未达到三级,横向上却可无限发展。
 
  鄞州查获网络传销大案:通过引诱他人注册会员发展下线
  2013年6月的某一天,鄞州石碶工商所接到邵某投诉,称其在石碶“中国通和商城”的网上商城实体店内花费4800元购买产品,并办了会员卡,但一个星期之后都没有收到产品,且要求退货未果,请求工商帮助。
  不菲的入会费,发展会员、产品虚设……当这些敏感因素汇集于一起时,工商办案人员的神经被触动了。很快,工商所组织人员对位于鄞州区石碶街道某村的“中国通和商城”的网上商城实体店进行检查。
  经查,该店以中国通和商城电子商务平台为传销载体,以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为传销手段,通过引诱他人注册会员的方式发展下线。普通群众须提供身份证号、通讯地址(收货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支付一定数额的入会费就可以获得一个用户名及初始密码成为注册会员,其中480元可成为普卡会员,2400元可成为银卡会员,4800元可成为金卡会员。
  该传销模式具体的规则是:会员发展下线包括A、B两个消费区,即要同时发展两个分支,A、B两个分支缴费单位比例在2:3或3:2(以480元为1个单位),可获得碰奖200元,多余的金额以此类推继续累计,下线再发展其他会员获取奖金。此外,会员可根据发展下线人员数量、层次以及所购商品金额等信息获得层奖、重复消费奖、月奖、年奖等其他各类奖金,以工资及销售提成方式获取。该案涉嫌传销人员92名,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目前,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和违法分子做案手法的改进,传销不但在模式上趋于多样化,而且在表象上更隐蔽且更具迷惑性。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抓住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下线,形成层级网络;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这三个主要特征,就一定能把传销揪出来。”市工商局经检处工作人员如此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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