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捣毁一“家族式”传销窝点
发布: 2013-08-19 16:52:04 作者: 刘娟 吴娅萍 来源: 扬州晚报
“老总”获利80万元被批捕
上个月,仪征警方根据群众举报,捣毁一个350多人的“家族式”传销窝点。该传销组织不限制人身自由,活动在长沙、仪征两地,绝大多数成员间系夫妻、兄弟姐妹、亲戚关系。昨天,仪征市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该团伙“老总”姚某批准逮捕。
妻子传销
拉丈夫入伙成“老总”
姚某今年44岁,仪征人,在新加坡打工多年。2011年5月的一天,姚某在新加坡干活时,接到妻子的电话。姚妻兴奋地告诉他,她找到了一个既挣钱又轻松的路子,让姚某一起回来发财。
姚某回到仪征才知道,妻子在她姐姐的邀请下,在湖南长沙加入了一个名为“连锁销售”的组织。
在妻子的讲解下,姚某很快熟悉了组织的运作流程:这个组织内部实行“五级三晋制”,按照层级关系由上往下分为老总、经理、主任、组长、业务员。凡加入该组织的人须先缴纳入门费和购买股份,入门费每人500元,每份额的股份3300元;每人最多缴纳21个份额。获得加盟和发展下线的资格后,每人发展下线,并从所发展下线缴纳的资金中分得提成或返利。
为了能早日晋级,姚某把自己的妹妹姚小某、小舅子刘某、外甥刘小某等人拉了进来。随后,刘某等人又不断拉各自的亲戚、配偶加入该组织。不到半年,姚某就成功升任“老总”。
两地活动
传销“游击队”在仪被端
利用这种方式,该组织成员在长沙、仪征两地活动两年。直到今年7月,仪征有市民发现,该组织有传销嫌疑,于是报案。仪征警方组织警力赶往现场,驱散劝回参加培训的人员20多人,姚某等人先后被抓获。
经查,仪征“连锁销售”(又称“纯资本运作”或“商务商会”)传销组织成员达350人左右,绝大多数成员间系夫妻、兄弟姐妹、亲戚关系。该组织没有推出具体商品,也不推销商品,是“拉人头”式传销,采用“五级三晋制”。
经查明,2011年5月至2013年7月间,姚某伙同妻子、外甥等人通过缴纳38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申购款的方式,先后加入该“连锁销售”传销组织,并辗转仪征、长沙两地,通过拉人头的方式发展新下线100多人。至案发时,姚某已在“连锁销售”组织担任申购总管、老总,下线层级为7级共33人。
据了解,姚某的很多下线都表示不仅没有挣到钱,反而还亏了数十万元。那么,他们投入的资金去了哪里?据姚某供述,在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期间,他共非法获利80余万元。
关键词:警方 捣毁 “家族式”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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