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首获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发布: 2013-08-15 09:23:54 作者: 未知 来源: 康美药业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示了2010-2011年度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康美药业榜上有名。这是康美药业在诚信履约、守法经营领域里连续8年获评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后首次摘取的国家级最高荣誉。
诚信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康美药业作为中药行业龙头企业,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和企业的诚信建设工作,始终秉持“用爱感动世界,用心经营健康”的经营理念,牢固树立“客户第一,信誉至上”的思想,以“诚实才能诚信、诚信才能成功”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诚信书写药企传奇,打造可供复制推广的‘诚信样板’,成为全省、全行业的诚信企业典型,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开创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凭借突出的信用记录,康美药业获得了“广东省医药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广东省诚信先进单位”、“广东省连续四年支持信用建设工作示范单位”、“广东省医药行业自律管理评价*企业”、“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等荣誉。
据悉,国家工商总局从2003年开始举办“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评选活动,旨在推进企业诚信建设的行政指导活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是全国工商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最高级别的评价。公司此次被评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不仅证实了其在守信经营方面的优秀表现,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其强有力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康美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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