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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极推出《业务人员社会化媒体使用规范》

发布: 2013-08-02 10:27:44    作者: 未知   来源: 无限极  

  为了配合公司官方微信、微博账号投入运营;帮助业务人员合理运用社会化媒体,规范行为,助推业务发展,公司决定推出《业务人员社会化媒体使用规范》,自201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希望全体业务伙伴认真学习新规范,提高遵规守纪的意识,与公司共同营造规范、和谐、稳健发展的市场环境!
  一、 基础概念
  社会化媒体是给予用户极大参与空间的新型在线媒体。目前常见的社会化媒体类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即时通讯(QQ、MSN等)、视频分享、论坛、社交网站(开心网、人人网等)。
  二、 守则规范
  1、 国家法规
  严格遵守国家对于互联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违法内容的信息。
  2、公司制度
  遵守公司各项信息发布管理规定,使用公司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及已核准的资料;
  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
  严禁宣扬暴富思想,夸大产品功效;
  严禁以无限极公司、各产品品牌、公司行政领导等名义注册账号、申请认证,并使用相关头像;
  严禁发布未经公司证实或核准的信息;
  严禁发布诋毁公司或业务伙伴形象的信息。
  3、行为规范
  要传播正面、健康、积极向上的信息;
  要尊重他人,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咨询及服务;
  要诚实守信,尊重版权,使用个人身份注册,不冒充他人或盗用他人头像及信息;
  不得利用社会化媒体销售产品;
  辨别信息真伪,不信谣,不传谣;
  不攻击、不诋毁同行及他人。
  三、 违规处理
  业务人员使用社会化媒体过程中,如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守则及处分规定进行处理,并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四、 附则
  1、 本规范作为公司《业务规则》的补充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生效执行,公司原规定与本规定若有相抵触的内容,以本规定为准。
  2、 本规定的解释权、修订权属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如遇特殊情形,由公司负责解释并做出决定。
  3、 本规定经公司网站、内部刊物、分公司或服务网点、专卖店、工作室的公告栏公布后,即视同全体业务人员知悉。
                           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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