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健更新直销员计酬制度 拨出比例不超30%
发布: 2013-07-15 15:04:12 作者: 未知 来源: 商务部直销行业信息管理系统
2013年7月15日讯:7月15日,商务部直销行业信息系统公布宝健(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更新直销员计酬制度及直销员推销合同。据悉,宝健新的计酬制度包括按月支付给直销员报酬,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说明:
1、宝健公司依据所销售产品的业绩值作为计算直销员报酬的基数,即:
直销员所得报酬 = 销售产品业绩值(报酬基数)×报酬比例
2、宝健公司依据市场定价策略、计税比例和产品成本价格的不同,制定业绩值的标准为:
l 保健食品业绩值为产品实际销售金额的88%;
l 日化、护肤品业绩值为产品实际销售金额的80%。
3、成为直销员后的6个月内,经过宝健公司给予的就业培训并考核通过,同时累计销售业绩值达到15000以上,即可享受30%报酬比例。
4、计酬制度执行时间:2013年4月。
关键词:宝健 更新 计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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