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眼睛,让传销无处遁形
发布: 2013-07-15 08:59:27 作者: 未知 来源: 洛阳晚报
《洛阳晚报》10日A04版报道的《两本传销笔记 揭露着魔秘密》引发关注,各大媒体纷纷转载,迄今已被转发上万次。网友们在感慨之余也发出诸如“如何防范和识别传销”“身陷传销窝点如何突围”之类的疑问。洛阳晚报记者请来一名具有丰富打击传销经验的工商执法人员为大家一一解答。
▲▲ “传销笔记”报道受关注,迄今已被转发上万次
8日,洛阳晚报记者在采访一名曾陷入传销魔窟、后被解救的四川女子时,偶获两本传销人员写的笔记。为提醒市民,我们将笔记中的传销骗术一一披露。
连日来,本报刊发的这条新闻引发强烈关注,《广州日报》《厦门日报》《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江南时报》《广元晚报》等媒体的官方微博都关注和转发了该报道。
腾讯、新浪、搜狐、网易、光明等门户网站全文转载该报道,腾讯网还将该报道放进QQ弹窗新闻里面,不少地方网站也进行了转发。该报道迄今已被转发上万次。
随着各大网站的转载,该报道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网友“li_youjie”:“传销非法,众人皆知,但在现实中仍有不少人上当,究其根本,人太想挣钱。勤劳致富,说着容易做着难,走捷径挣钱成为一些人致富的理念。但做人要有底线,凭真本事挣钱才是正道。”
网友“陈伏流”:“如果真的不幸被骗进了传销组织,你必须做到不要相信任何人说的任何话。”
▲▲ 当传销穿上“马甲”,擦亮眼睛让它无处遁形
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和识别传销呢?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如今的传销活动越来越难以识别,这是因为传销组织为了掩人耳目,频繁更换“马甲”。他说,传销组织如今惯用的“马甲”有“直销”“合法公司”“连锁经营”等,而“直销”是最常用的一种。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某种经营活动有“拉人头”“入门费”“团队计酬”这三种表现便可基本视为传销。“拉人头”是指传销组织者采用欺骗、劝诱、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使他人加入,活动不是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是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传销组织骗来“新朋友”一段时间之后,就会让其交“入门费”或“认购”商品,以取得加入或发展“新朋友”的资格。而根据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是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的。
“团队计酬”形成的是传销的“金钱链”。传销组织一般分成A、B、C、D几个层级,D是最基层的“业务员”。C拿到D的“入门费”后,一般会将会费的70%交给上级,20%留给自己,再将10%返还给D充当工资。B也一样,照此类推,下面的“人头”越多,上面的人拿到的钱就越多。传销组织者就是靠这种方式骗取钱财的。
▲▲ 若发现可疑情况,居民应及时报警
工商执法人员说,传销组织有几个特点。首先,他们大多居住在城中村或建成较早的小区中,行李很简单,生活很艰苦,不像居家过日子,并且一般是男女混合居住,从七八人到几十人不等。
其次,大部分传销组织上课和居住地点不在一起,传销人员一般结伴出入。若上课,会有集体喊口号、唱歌等吵闹声。
由于居民分辨租客是不是传销人员确实有一定困难,工商执法人员表示,若发现以上可疑情况,居民应及时报警,请工商和公安执法人员前去处理。
▲▲ 不小心误入传销魔窟,要争取与外界取得联系
亲戚朋友被骗入传销组织,也可以从日常通话中判断出来。工商执法人员说:“他们会要求亲戚或朋友打钱过去,少则四五千,多则上万。然后不断吹嘘自己工作很好,低投入、高回报等。”
“如果被骗到外地,你的亲戚或朋友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带你游山玩水、熟悉环境,还要看你的身份证、借你的手机等,那么一定要机智冷静应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逃脱。”
工商执法人员强调,一旦陷入传销魔窟,失去人身自由,一定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要被传销人员蛊惑,然后仔细观察所处环境,设法了解周边地形,记住标志性建筑或门牌号等,寻找合适的时机与外界取得联系或直接报警。
关键词:传销 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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