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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碧思钻法律空子 传销组织跨境圈钱忙

发布: 2013-07-09 10:43:01    作者: 杨岐山   来源: 直销道道网  

  直销道道网讯 近日,直销道道网工作人员从中国直销投诉管理中心获悉,居住在广州的李强(化名)、黄刚(化名)等人被香港一家名为“亮碧思“企业骗去6万多元。
  直销道道网工作人员很早就发现,亮碧思做传销劣迹斑斑,被多次曝光、执法机关查处后,仍然非常猖獗。据了解,因为距香港近,目前广州、深圳、珠海等珠三角一带,亮碧思非常活跃,打着旅游、投资、项目考察等名义,让无数人上当受骗。
  事前不提亮碧思 被骗6万元打水漂
  李强、黄刚等人都是住在广州,前不久有“朋友”询问他们有赚钱的项目做不做,然后朋友就介绍他们来到香港“听课”,说是能发大财。
  李强等人来到香港后,就被朋友带去“听课”,一位老师跟他们大谈如何赚钱,代理这些产品不用多久就能成为百万富翁。几位年轻小伙听后开始兴奋,当场就买了5千多元的产品。
  据李强讲,在听课的过程中,对方对“亮碧思”三字只字未提,而他的朋友也没向他说明,他们代理的产品属于亮碧思。
  从香港回到广州后,他的“朋友”告诉他,“你现在只是买了公司的产品,还不是会员,要想成为正式会员还得再出51500元。”
  因为相信成为亮碧思会员,就能成为“百万富翁”,李强交了这笔钱。
  之后,他跟随朋友一起去寻找新的代理商,当看到朋友在麦当劳随便找一个空闲的人就问“我手里有个赚钱的项目,你要不要做”,李强开始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当李强在网上搜索“亮碧思”时,发现这家能帮人达成“百万富翁”梦想的公司在内地的业务原来都是跨境传销,已多次被媒体曝光。
  而后李强开始尝试弥补损失,拿回自己的钱,在被上线拒绝后,他试图通过法律途径,但律师却告诉他,因为没有写交易金额,他签那份合同书没有法律效力。并且完全是私下现金交易,很难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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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李强与“朋友”签的合同,在支付金额一栏未填写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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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黄刚提供的“收据”,至今他都未收到产品
  亮碧思传跨境销劣迹斑斑  圈钱上百亿
  资料显示,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是一家1989年注册的私人公司,至今仍登记在册。此前有报道称,这家公司是香港一家合法直销公司。
  早在2004年,南方都市报就报道:一名年轻商人黄黎(化名),被香港的直销企业亮碧思蛊惑得神思恍惚、负债累累、众叛亲离的新闻。
  在去年6月,有深圳居民因在香港误陷亮碧思窝点,被强制买单,不准打电话,上网。(深圳商报《钻法律空子 香港亮碧思跨境搞传销》)
  而亮碧思在内地传销恶迹的最新案例,发生在今年6月,据深圳特区报报道,因为相信亮碧思能快速致富,深圳南山区一位并不富裕的女士从家中积蓄中拿出8万元交了入门费,谁知半年过去,这位女士一个客户也没有发展到,发财梦破碎,血本无归的双重打击让该女士想到了自杀…(深圳特区报《女子入传销骗局发财梦灭 自杀未遂揭传销案》)
  从2004年至今,内地每年都能看到各种有关亮碧思的负面报道,在香港,亮碧思也已经臭名昭著,香港市民深陷亮碧思造成各类悲剧的事件屡见报端,为防止不知情者受骗,香港市民自发成立“反亮碧思大联盟”,香港警察局的商业罪案科早已经对亮碧思作了调查,但因为取证困难,亮碧思存活至今。
  亮碧思究竟在珠三角一带有多活跃?
  就在本月(7月)初,截止到直销道道网发稿前,中国直销投诉管理中心就已接到4起关于亮碧思的投诉。而深圳商报报道称,“根据不完全统计,加盟亮碧思的内地人数至少在10万人,近年来在内地圈钱保守估计有上百亿元。”
  钻法律空子 传销组织跨境圈钱忙
  根据李强等人反映的情况看,亮碧思的业绩增长并不靠销售产品,而是以发展下线“金字塔”方式获取提成,经销商分“伯爵”、“侯爵”、“公爵”、“勋爵”等一系列等级,做到一定额度就可以成功升级。
  这与《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的定义相符。(传销是指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在香港,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定义和禁止传销活动,一切商业活动只要是双方自愿就不触犯法律,这意味着,亮碧思在香港的活动并不违法,这与内地的相关法律明显不同,正是看到这一点,亮碧思才有了空子钻,大胆的在内地圈钱。
  据了解,“亮碧思”规定凡是级别做到侯爵后,必须要在香港开一家公司,然后以公司的名义与亮碧思合作,至于新加盟的经销商更是必须要开,只需要经销商交给公爵1000元,由公爵再转交一家代理公司,等公司批复后,便有人约新经销商到亮碧思前台办理报单。因为是香港公司对香港公司,缴费和入会都是在香港,对于这种基本属于两头在外的运作,内地有关部门无法直接调查取证和组织执法。
  “亮碧思”相关人士更是放言:“我们的行为发生在香港,内地警方奈何不了我们。”内地有关部门多次打击“亮碧思”在内地的传销活动,但限于两地法律法规的不同,这种“亮碧思式”跨境传销屡禁不止。
  2010年4月,一传销组织以“香港ABM公司”的名义,传销一种网络电话软件,跨越国内多个省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国内各地发展会员60万人、圈钱30亿。
  仗着法律不同,由境外人员及公司跨境传销圈钱已成为当前传销的主要毒瘤,今年6月3日在京召开的全国“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专项行动就主要针对这些逐步增加的跨境传销。
  鉴于亮碧思这类牛皮癣式传销气焰嚣张,深圳“打传办”就明确表示,今年深圳将对“亮碧思”传销组织进行重点打击。
  律师:到香港投资需谨慎
  针对亮碧思这种钻空子的做法,有律师就指两地法律不同,内地人到香港投资要格外小心。
  很多金融产品、传销直销都十分深奥,其中也不乏垃圾债券或公司,两地法律法规管制不同。在香港,签协议文件须很谨慎,协议文件厚厚一叠,其中有很多规避责任的专业术语和条款,内地人大多看不懂,大名一签,一出问题就很难说得清,打起官司很难。
  律师称:“如果市民想到香港投资做生意,要格外小心,要通过合法渠道才有保证。同时,在香港从事商业行为和投资时,一定要向香港的律师或专业人士咨询,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帮你看合同,防止掉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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