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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满500返500”吸引消费者眼球 背后竟是非法传销活动

发布: 2013-06-07 08:43:44    作者: 林安琪   来源: 新蓝网·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  

  新蓝网6月6日讯 “满500返500”、“一元返利”、“消费=存钱=免费”,这一吸引消费者眼球的销售模式曾经在金华、温州等地盛行,作为该类一站式购物平台运营商的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还曾是金华市政府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近日,泰顺县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缪春季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
  被告人缪春季,现年36岁,福建省寿宁县犀溪乡人。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5月份,被告人缪春季以其父亲的名义与程某某(另案处理)签署协议成为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万家购物”在泰顺县的区域代理,并以该区域所有加盟商营销金额的1.5%计酬。后缪春季租赁泰顺县罗阳镇泰庆北路190号的店面,并注册成立泰顺县知止日用品店作为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万家购物”在泰顺区域的办公点。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间,缪春季在泰顺区域内,采用“满500返500”,“一元返利”,“消费=存钱=免费”等方式,宣传推广公司经营理念,在区域内大力发展加盟商和会员,培育和管理金牌代理和金牌代理商,组织层级、发展下线进行传销活动。期间,缪春季发展会员至少四级以上,发展下级商家104家(其中金牌代理商6名)家,下级会员至少3300人以上,泰顺县区域的总营业额为40809424.35元,缪春季从中获利人民币50余万元。2012年8月28日,被告人缪春季主动到泰顺县经侦大队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缪春季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缪春季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据了解,万家购物是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投资创办的一站式购物平台,成立于2010年,公司总部设在浙江省金华市。曾经是金华市政府扶持高新技术产业,享受国家三年免税的特殊优惠政策。2012年6月11日浙江省金华市政府宣布,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旗下的“万家购物”网站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已被相关部门查处、关闭。   (记者 林安琪 通讯员 晨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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