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传销积蓄骗光 绝望中杀了上线
发布: 2013-05-25 10:18:57 作者: 李进 孙金山 来源: 中安在线
被告人刘林上庭受审
传销组织害人害己,这句话,江西人刘林(化名)用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去印证。刘林原本家庭幸福,有房有车,儿女双全。去年底,他被女网友曾娟(化名)骗入传销组织,掏光了积蓄。他试图自尽无果后,杀死曾娟,又放火企图再次自尽。昨日上午,合肥市中院审理此案。本案社会警醒意义重大,检察官当庭呼吁社会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
【案发】一怒行凶后割腕放火
刘林案发前与妻子、曾娟等4个人租住在合肥市绿怡居东区20幢209室。来到合肥时,他带来了电脑,后来又拉了宽带。平时,电脑放在曾娟的房间,刘林上网也要去她的房间。
2012年11月29日,他去附近药店买了六盒盐酸西替利嗪片。 13点半左右,刘林将6盒共计54片药物一口气全部吃下,然后上床睡觉,“我想就这么睡过去”。但是,在床上躺了40分钟,刘林一直睡不着。于是,他又来到曾娟的房间,想上网打发时间。可是,让他气愤的是,自己的电脑已经被曾娟设置了密码,“她不肯告诉我密码”,两人吵了起来。14时20分,刘林趁曾娟在卧室内睡觉之际,从厨房拿菜刀猛砍曾娟的额面部、颈部等部位数刀,致其死亡。之后,他又拿菜刀划了自己的手腕4刀。随后,他放了火,打算和曾娟同归于尽。不久,大火被消防人员扑灭。
【哭诉】孩子读书钱也被掏空
上午9点,41岁的刘林走进法庭。那一刻,法庭内似乎格外安静。如果不是加入传销组织,刘林不会走到今天。
刘林的老家在江西农村,初中毕业后去湖南打拼。2008年,刘林买了一辆自卸车,在他的努力下,家庭经济条件渐渐宽裕,买了房子和车。看着两个正在上学的子女,有妻子的陪伴,刘林的生活甜蜜美满。
去年6月份,刘林认识了女网友曾娟。曾娟说,前夫做房地产挣了700多万,离婚后她来到了合肥做绿化工程,非常有赚头,刘林心动了。去年7月份,他来到合肥,交纳了69800元的“加盟费”。可不久,他才知道,所谓的“绿化工程”,其实就是传销组织。可此时,他已越陷越深,卖掉了自卸车,把妻子带到合肥,又交纳了69800元的“加盟费”。案发前,刘林的积蓄已经被掏空,两个孩子连读书的钱也没有了。
【警醒】检察官呼吁打击传销
被告人刘林应该如何量刑,控辩双方争论激烈。公诉机关认为,刘林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又故意放火焚烧公民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因以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此,辩护人不持异议,但他表示,死者曾娟在整个事件中有重大过错,“被害人曾娟诱骗被告人刘林加入传销,导致刘林花光所有积蓄,走入绝境,是刘林自杀的诱因”。同时,辩护人还表示,刘林是在药物影响下实施的犯罪,并非预谋已久。这起案件的发生,与传销活动密切相关。庭审中,检察官当庭呼吁社会加大对传销组织的打击力度。很多人加入传销组织后,弄得家破人亡、无家可归,教训极其惨痛。因此,传销活动也往往会引发很多暴力犯罪活动,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因案情重大,法庭未当庭宣判。
【后续探访】
案发房屋半年没租出
事情过去半年时间,如今小区是否还有传销?事发房屋有没有租出去?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案发小区探访。
在绿怡居东区20幢楼前的林阴处,几名老人正在闲聊。事发的二楼房间开着半扇窗,还能看到墙上被熏黑的痕迹,“里面没有人住了,一直都没有租出去。 ”一位林姓居民说,出了这样的命案,谁都不愿意再住了。
居民称,小区里传销依然猖獗。 “经过几轮集中整治打击和宣传,现在的房东意识已经高多了,主动带着租房人的身份证来所里核实信息。 ”荷叶地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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