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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网格化”防控传销

发布: 2013-04-24 08:54:22    作者: 未知   来源: 市场导报  

  近年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较为突出,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巨大风险,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浙江的传销活动并不是很严重,总体处于可防可控状态,但是作为经济发达的省份之一,也难免受到传销不法分子的侵扰。
  今天起,《市场导报》联合浙江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浙江省工商局等部门推出 “打击传销浙江在行动”系列报道,旨在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普通民众辨别和抵制传销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打击传销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根据村里排摸的情况,有一个地方有可能是传销分子在讲课,试图发展成员。”长兴县雉城街道党委委员陈国平给长兴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大队长王国良打来电话,通报了其辖区内一处可疑地点。之后,陈国平又给辖区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打了电话。第二天一早,街道综治办、工商、公安一起行动,对可疑窝点进行执法检查。
  《市场导报》(www.zjscdb.com)记者在长兴采访时,刚好碰到上述情景。王国良告诉导报记者,之所以能及时发现传销线索及时进行执法处置,这得益于近年来建立的网格化防控模式和“三色”预警考核机制等,目前长兴已经建立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打击和防控传销长效机制。
  “撒网”防控及时掌握动态
  紫金大酒店位于长兴县城中心,是一家经营了十多年的知名酒店。“我们在接到预订会议室的电话时,都要叮嘱一句,搞传销讲课的一律不接单。”酒店营销部经理江璐玮玲告诉导报记者,早在2010年的时候,当时包括紫金大酒店在内,长兴县城十多家带有会议室的酒店都和工商部门签订了责任状,酒店也组织员工专门进行了培训,对所有大型会议都要求到工商局备案登记。
  “传销严重危害市场经济,对于酒店业来说,如果麻痹大意,就可能给传销分子提供方便,这样酒店就成为传销的地方。”江璐玮玲说,和工商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并要求所有大型会议到工商局报备,对酒店来说反而将风险降到了最低。
  江璐玮玲说:“到现在为止,在我们酒店还没有发生过非法传销案。酒店都会定期培训服务员的,培训中都会穿插反传的宣传,员工们因此也有了很强的防传意识。每次有非政府机构的团体来酒店预订会议室,我们都会说明,要先由本人去工商备案,在工商允许的情况下酒店才接待,有些人听此,就说算了或改订别的酒店,也有些人通过工商许可在我们酒店活动,酒店不允许带产品进入,值班经理在活动时也会巡查一下,发现问题及时向工商反映。”当被问及繁琐的程序是否会影响到酒店生意时,江璐玮玲很淡定地说:“不会的,违法的钱我们酒店不要赚。配合工商等部门防控和打击传销也是我们的责任,也能树立酒店良好的口碑。”
  说到酒店签署责任状,王国良介绍说,这源于几年前他们曾查处过一家歌舞厅为传销提供便利的案子。
  “那家歌舞厅收了150元的订金,为传销分子提供了聚集和开会的场所,由于老板法制意识淡薄,没有注意是否是传销活动。我们根据举报,查处了这家歌舞厅并罚款5万元。当时这件事对歌舞厅行业、酒店行业的震动还是挺大的。”王国良介绍说,“这也促使我们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监管,所以我们就和所有带有会议室的酒店签订了责任状,向酒店行业宣传传销的危害。”
  责任状签订后,有一次一家酒店的负责人给工商部门打来电话,说有一帮人疑似传销分子。工商部门当即赶赴这家酒店,结果发现是一家知名直销企业在长兴开业务会议,在检查了相关证照并和该直销企业在湖州的分支机构取得联系后,工商部门在确认直销后才离开。
  这一次“扑空”却让工商干部感到比较欣慰,这说明酒店行业对传销的警惕性已经大大提高了,平时宣传的效果已经显现出来,尽管“扑空”,但工商干部更看重的是群众的防控传销警惕性的提高和抵制传销自觉性的提高。
  酒店行业防控传销是长兴网格化防控传销体系中最为基础的 “网点”,长兴目前已经建立起县、乡镇(街道、园区)、社区(村)多级的网格化防控机制。对乡镇(街道、园区)主要采取“三色”预警等考核机制,对社区(村)主要以建设“无传销社区(村)”为主要载体。
  “三色”预警分级监管成效初显
  长兴地理位置较为特殊,地处三省交界,公路、铁路等交错纵横,交通发达,同时,近年来县域经济发展迅速,外来流动人口激增,这给传销违法活动在当地滋生创造了一定的“土壤”。加上部分传销团伙打着“电子商务、网络教育、网络投资”等幌子,利用互联网发布传销信息,欺骗性更大,隐蔽性更强,而且蛊惑群众,有的甚至采取暴力,对被骗人员进行人身和精神双重控制,并进行洗脑教育,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从长兴县工商部门获悉,今年当地党委政府已将打击传销工作,提到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长兴”创建的高度,提高打传工作在两项考核中的权重,明确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责任,促进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强化日常管理,建立起一套自下而上的立体防控体系。
  今年1月,在长兴县工商局的推动下,县政府召开了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会议解读《长兴县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办法》,下发了《长兴县开展严厉打击传销统一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将该县打传综合治理工作推向深入。《考核办法》根据“属地管理”责任制的原则,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园区)是打击传销工作第一责任人,充分调动起基层组织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积极性。规定全县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对象为各乡镇 (街道、园区),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工作开展、信息交流和工作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评分实行记分制,考核评分标准的基本分为100分,并分别设有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扣分、加分和减分不设上限。其中,工作开展所占分值达到55分,分别要求各单位开展宣传教育、部署打击、日常巡防、举报投诉、常态管理和专项任务等多个方面,并结合了开展“无传销乡镇(街道、园区)、社区(村居)”等创建活动。
  《考核办法》还规定在辖区内发生因传销活动引发的伤亡事故以及重大群体性事件,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该县打传办将根据本考核评分结果向各单位进行通报,并与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分值进行换算,作为当年度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建设“平安长兴”考核和打击传销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的主要依据。
  同时,长兴县委决定自2013年起,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到《长兴县社会稳定工作“三色”预警办法》中,建立起打传“三色”预警机制。长兴县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打传“三色”预警机制将该项工作分为绿色、黄色、红色三个等级。其中,绿色预警表示该乡镇(街道、园区)当月未发现传销活动,黄色预警表示该乡镇(街道、园区)当月的年内累计传销活动发生数同前三年平均累计数接近。最严重的是红色预警,表示该乡镇(街道、园区)当月的年内累计传销活动发生数超过前三年平均累计数,或在同一地点累计发生2次以上(含2次)传销活动,以及在辖区内发生因传销活动引发的伤亡事故、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严重负面影响事件。按照规定,对当月受到黄牌预警的乡镇(街道、园区)要书面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受到2次红色预警的要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作出情况说明。
 
  “打击传销是一项重要的政府管理工作。雉城街道有18个社区7个村,外来流动人口很多,所以传销活动也会有一些,特别是年初,因为那时候出来打工的人多。另外,顽固型的传销人员也会趁着春节回老家过年,把亲友一起带来。近些年传销组织有向城郊发展的趋势,这跟老城区改造发展快、房屋租金高有很大关系。”陈国平介绍说,打击传销方面他们经常开会组织宣传教育。“每一个社区有治保主任,每一个村有书记,他们作为责任人,负责落实宣传和排摸工作,每周都会上交一份报表,一旦发现问题就会及时报上来,然后我们就联系工商、公安协助打传。”
  “三色”预警让乡镇(街道、园区)干部越来越重视防控和打击传销工作,和陈国平一样的乡镇 (街道、园区)干部都在想更好的防控办法。陈国平说:“接下来,我们也在考虑和房东签订责任书,让他们形成防传打传的意识。这样一种群防群治机制,确实是起到了很大作用的。”
  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夯实群众基础
  “我们社区地处商贸中心,有居住人口6000多人,流动人口1000多人,社区有两个片区的老房子,年久没人住了,曾经是传销的集中点。自2011年开展"无传销社区"以来,就没有再发现过传销活动。”长兴县雉城街道米行弄社区党委书记范军告诉导报记者,“我们社区设立4个大网格,每个网格都有网格长进行管理,另外社区里还有很多热心的居民作为巡逻员,每天报到,在社区各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做好当天的巡查日志。而且,我们社区也有一些信息员,社区内稍有异样情况就会和我们联系,居民防传反传意识非常强。”
  创造一个没有传销的良好社会环境,一直都是各级工商、公安部门努力的目标。为此,这些部门也探索了很多可行的路径。打击传销要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首先老百姓对传销的认识要清楚,他们有了“免疫力”,传销自然就无处钻营。社区、村居是老百姓居住之所,要实现宜居,就不能有传销分子的打扰,就不能有传销行为的侵害,所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是进一步优化宜居环境的重要一环。
  长兴县工商、公安等部门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和巡查密度,来巩固“无传销社区”等的创建成果。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政府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各地在辖区居委会、村委会成立打击传销联络点,利用消费维权站点工作人员对区域情况熟悉的有利条件,发挥各站点工作人员对传销行为的举报和监督作用,及时掌握传销行为的新动向,发现有以“直销”、“连锁经营”、“考察”等名义从事变相传销的实时向执法部门提供线索,为精准打击提供参考。
  工商、公安等部门还重点加强对出租房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发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进一步摸清管辖区域内的房屋出租和外来人口状况,进行造册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一旦查实出租屋主为传销分子开展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由工商、公安、乡镇(社区)等单位实施联合执法,及时进行查处。
  链接:拒绝传销小知识
  直销与传销的主要区别 直销是经商务部批准、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的经营活动,传销是国家打击的违法犯罪活动。二者的区别在于:直销是由企业招募直销员,直销员把产品直接卖给消费者,直销员按销售业绩提取报酬;而传销,加入时须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传销往往是金字塔形的层级关系,加入者以拉人头发展下线骗取资金的多少来提成。现在大多数传销活动根本无产品可销,而是销售自己编造的概念,是一种诈骗敛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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