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钱投40万搞传销 人财两空
发布: 2013-03-22 08:59:38 作者: 陈奇雄 来源: 搜狐滚动
本报讯(记者陈奇雄 通讯员安欣)浙江老板被熟人拉到武汉来搞传销,投入了40多万元,还将众多亲朋拉下了水。
昨天,江岸区法院公审了一起传销犯罪案件,该团伙的13名骨干受审。2010年6月份起,该团伙租住在江岸区后湖一带,诱骗300多人加入传销组织。他们要求参加者按份投资,每份投资为3300元。投资多升职就快。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元。
去年5月份,江岸公安机关将该传销团伙捣毁。庭审中,来自浙江的被告鲁某是一个小服装厂老板。受一名熟人怂恿,他从浙江来武汉搞投资,他并不认为这是搞传销。
鲁某交待,缴钱成为会员后,发现要赚到更多的钱,必须提升自己在组织中的职级。于是,他将自己的妻子、女儿、女婿发展为下线。他还借来众多亲友的身份证,并垫钱帮他们购买份数。被抓获前一个月,他被任命为总监。鲁某先后投入40多万元帮下线垫钱购买份数。到被抓时,才收回20多万元,正经生意也被荒废。庭审时,鲁某一再强调自己也是受害者。
湖北森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传销犯罪的领导、组织与策划者在受审时,很多以自己没赚到钱或折了本为由,要求法官对他们从轻发落。实际上,只要他们以牟利为目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不管其是否牟利,都不影响其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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