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多层次传销规定 台湾瑞安健康第一挨罚
发布: 2013-03-15 15:48:48 作者: 未知 来源: 今日新闻
“公平交易委员会”三月初表示,从事多层次传销的瑞安健康一生股份有限公司,在变更事业代表人、其他营业处所所在地、传销制度、及销售商品或劳务品项、用途、来源及其有关事项,未在法定期间向公平会报备,以及招募限制行为能力人为参加人时,未事先取得法定代理人的书面允许,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规定,因而处80万元(约合人民币16.75万元)罚款。
依公平交易法第23条之4规定订定之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第7条第1项、第16条第2项规定,处新台币80万元(约合人民币16.75万元)罚款,并命该公司停止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第16条第2项规定之行为,及应于15日内向公平会变更报备“绿色小镇红利会员项目”奖金内容及计算方法。
公平会表示,瑞安公司在变更公司负责人、新增新竹中心等3地营业处所、实施“绿色小镇红利会员项目”奖金内容及计算方法、推广“2500PV项目-回馈250元(约合人民币52.35元)奖金”方案,以及新增、停止商品销售或变更销售商品内容,均未依法在法定期限报备,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第7条第1项规定。
同时,瑞安公司招募多位限制行为能力人为参加人,未事先取得法定代理人的书面允许,也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第16条第2项规定,公平会除处80万元(约合人民币16.75万元)罚款,并命瑞安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应在15日内向公平会变更报备“绿色小镇红利会员项目”奖金内容及计算方法。
另外,同样也是从事多层次传销的第一商品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原本报备销售的仅有“亮肤洁颜露”等36种商品,但公平会在进行业务检查时,除发现“梅精饴”等13项新增商品,而原已报备的“BB霜-晶嫩女王”等6项商品则已下架,因变更销售商品品项时,没有向公平会报备,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第7条第1项规定,因而遭公平会处5万元(约合人民币1.04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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