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组织者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发布: 2013-03-15 09:36:25 作者: 王凯 来源: 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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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的组织者是负责组织、策划传销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组织者往往处于传销“金字塔”的顶端,是传销组织的核心。组织者通过各种手段,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不断扩张传销组织,对参加的人员实施人身、经济和精神上的三重控制。他们在传销活动中起主要作用,对社会、家庭造成的危害最大。因此,执法机关一直对其进行重点打击,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处。
对传销组织者的惩处,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罚。
为了逃避打击,传销组织者往往实行单线联系、异地遥控指挥、不停变换活动地域、改变组织名称,利用银行汇兑、利用互联网等途径控制传销组织,组织传销活动。因此,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汇款账号、汇款凭证、资费收据、介绍人及更高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账号密码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于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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