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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明明商"涉传销违法犯罪 宁波公安工商重拳出击

发布: 2013-03-05 09:20:53    作者: 郭静   来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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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鄞州姜山一个涉嫌传销人员的聚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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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组织自制的中国全民银行借助卡和司契单。
  今年2月3日,有网友在宁波本地论坛发帖称:“中国的明明商?……一种新型的非法传销集资犯罪正在侵入我的大家庭,连我76岁的残疾的老妈也被我姐姐拖去参加这样的组织了……”
  同时,我市公安、工商部门陆续接到多起举报称,一个叫“中国明明商”的传销组织在宁波到处拉人头发展下线,该组织宣称“终身只要投入3990元,再加20元的资料办卡费,第二个月完成两个推荐任务,第三个月就可领钱,两年内可累计返利300余万元。”
  2月6日,我市公安、工商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2月中旬,联合调查组初步掌握“中国明明商”传销组织在宁波组织传销活动的情况,并锁定了主要骨干成员。
  2月22日中午1点,海曙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江东海鸥宾馆517房间发现8名涉案人员正在参与“中国明明商”传销活动。
  2月25日,镇海公安对发现的“中国明明商”传销活动主要骨干分子进行布控。随后,镇海公安、工商部门通过调查两个传销骨干成员的银行的返利账户,发现镇海已有360人从这两人账户中获得返利。
  2月26至28日,公安、工商部门联合通过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发布警示短信数百万条。
  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中国明明商”在宁波的传销已形成一定规模,主要涉及镇海、鄞州、海曙等地,参与该传销活动的人员在千人以上,参与人员主要是40至50岁的中老年妇女。
  市工商局经检处处长常洪跃表示,“中国明明商”传销行为实际上就是采用传销形式进行集资诈骗的违法行为。参与者如果想按照上述规则得到返利,就必须将这种“生根发芽”发展下线的方式不间断进行下去,一旦下线的会员不能成功的再发展下线,或有人退出,或资金链断裂,则视为“环民”违约,便会终止返利,最终达到骗取“借助金”的目的。
  关于“中国明明商”涉嫌传销违法犯罪的警示提醒
  近期,我市鄞州、海曙、镇海等地出现一种新型的传销形式,名为“中国明明商”发起的“中国特色品质营销全民互助明明商”理财资本运作,实为采用拉人头方式进行的传销活动。该行为因涉嫌违法犯罪现已被我市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案调查。
  目前,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当地党委政府,正在深入开展打击“明明商”传销专项行动。如您发现身边有此类活动或相关线索,请及时向当地的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清醒认识传销,坚决抵制传销,始终远离传销,共同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宁波市公安局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3月5日 
  “中国明明商”传销活动基本特点
  “中国明明商”全称为“中国特色品质营销全民互助明明商”,2010年7月成立。该组织打着“全民互助、信资互助、脱贫致富”等幌子,以借款高额返利、短期暴富为诱饵,假冒中国农业银行和文化部合作平台名义,虚构成立所谓的“中国全民借助银行”,以生根发芽的方式发展下线。
  加入“中国明明商”的人,称为“环民”,要想成为“环民”,需通过介绍人缴纳3990元“支助金”,并填写“汝吾伊独善情理法借助银行司契单”并办理“中国全民借助银行卡”。
  “环民”发展了下线即有了根和芽后,便上升为“薪种”,就能在下个月(也就是加入后的第三个月)得到明明商的返利,每月一次,返利期为两年。谎称两年累计返利300余万,扣除税金实际拿到手有280多万元。
  与一般传销组织相比,“中国明明商”传销组织有两个特点很值得注意:首先该组织是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与传统传销靠出售商品发展层级并收取“产品费、会员费”不同;其次,该组织并不对加入的人员施以人身控制,相反,为了发展更多的下线,赋予参加人员更多的人身自由和活动空间,且总部仅与各地负责人保持单线联系,隐蔽性更强。
  据了解,“中国特色品质营销全民互助明明商”组织,现已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设立33个(处)分支机构(“薪地”),涉及省份有北京、河北、江西、浙江、上海等数十个,参与人数之多、涉案地区之广。
  全国各地打击“中国明明商”的情况
  2012年5月11日,公安部部署涉案省份公安机关开展集群战役收网行动。5月18日至31日,黑龙江、山西、辽宁、天津、吉林等地公安机关出动警力1100余名,成功侦破这一特大传销犯罪案件,立案8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7名,查扣、冻结涉案资金527万元。
  大连
  早在2011年,辽宁省大连市公安机关就已先后抓获了“中国明明商”传销组织总头目鲍某某及其接班人宗某。
  作为“领航人”的鲍红春、作为“商治人员”的宗玲等8名骨干成员先后落网。判处鲍红春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判处宗铃等7人8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均处以罚金。
  浙江
  2012年5月底、6月初,海宁警方在掌握大量证据后,对浙江、嘉兴、海宁三级“中国明明商”传销组织的有关嫌疑人展开抓捕行动。分部“领航人”王某随之被抓获。经初步统计,该传销组织在浙江发展一年,已有会员3000余人,涉案总金额达1200余万元。
  山西
  2012年3月9日,晋中市公安局经侦部门与市局特警、刑侦等部门联手作战,经过连续60余个小时的奋战,抓获了“中国明明商”传销骨干人员30余名,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黑龙江
  2012年7月,黑龙江查获一个“明明商”组织,自2011年6月以来,在黑龙江省发展下线6000余人、涉案金额达2100余万元,涉及9个市。
  辽宁
  发展上万会员8人被判刑。辽宁大连甘井子区法院一审对“明明商”组织8名骨干成员判刑,该组织发展上万会员,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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