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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五粮液因价格垄断被罚4.49亿

发布: 2013-02-20 09:00:29    作者: 李伟   来源: 腾讯财经  

        尽管一口气开通了三个微博,命令经销商在网上“多说好话”,茅台还是没能阻止“坏消息”的传播——19日上午,茅台和五粮液因价格垄断被处罚的消息在业内疯传,中午消息得到确认,罚金攻击高达4.49亿元,高过此前发改委对三星等企业3.53亿的罚单。
        茅台被罚2.47亿,五粮液2.02亿,所罚金额是上年度产品销售额的1%。茅台、五粮液财大气粗,4亿多罚金虽然心疼,但对动辄有200亿闲置资金“睡”在银行的他们来说,还算经受得住;郁闷的是未来对市场管控力被削弱。
        19日上午,茅台企划部负责人和五粮液一高管尚称对处罚一事不知情。下午,受巨额罚金消息,茅台与五粮液领跌白酒板块,截至收盘分别下跌0.99%和1.55%。
        内部处罚通知曝光 引发改委调查
        2012年底至2013年初,茅台、五粮液高调处罚违规经销商,被发改委叫停。
        12月18日,茅台年度经销商大会上,茅台董事长袁仁国以近乎训斥的口吻警告2000余位经销商,“一定要沉着,一定要挺住,谁低就取缔谁,毫不含糊!”他给出的命令是:零售价不能低于1519元,团购价不能低于1400元。1月5日茅台下发通报文件,对低价和跨区域销售3家经销商处以暂停执行茅台酒合同计划、扣减20%保证金、黄牌警告等处罚。
        五粮液也在2012年12月对全国市场进行了例行抽查,今年1月对15家经销商通报批评、扣除经销商保证金。
        不过话音未落,整改经销商未完成,茅台、五粮液就发布了自己“被整改”通报。
        1月中旬,五粮液称决定立即撤销此前对经销商的处理通报,原因正是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的检查,并承诺会严格依据《反垄断法》进行彻底整改。         茅台集团也发布声明称,决定取消以前违反《反垄断法》有关的营销政策,进行彻底整改。这意味着茅台实施多年的限价令成为历史。
        罚金是小 市场失控是大
        茅台、五粮液罚金是销售额的1%。在90%毛利率“撑腰”下,罚金半周就能卖回本。他们郁闷的事在未来。
        19日,有经销商在谈及发改委处罚时直言“市场可能就要失控了。”此前,价格维护“铁律”,是茅台、五粮液保证业绩增长的利器,现在利器没有了。茅台、五粮液通过多重手段掌控经销商,罚没保证金、降低配给等。反垄断调查后,起码酒企不敢再“明着”处罚经销商,手里只剩下“资格准入”一项招数了。多数经销商仍会忌惮企业,但没有了价格管控,经销商之间就可以依据各自实力,低价竞争抢份额。尤其是在高端白酒生意不景气情况下,“杀价风”不会轻。
        有内业人士举例,厂商定零售价1100多的白酒,进价在730左右,过年前经销商一般700-800元的价格都能出手。虽然每一瓶上没有赚头,但低价出货可以保证完成自家的任务量,进而拿到来自厂商的返点。
        茅台“众叛亲离”遭遇四重打击
        注册国酒商标遭同行炮轰、塑化剂、禁酒令、反垄断,2012年下半年起,茅台的日子过得着实不舒心。以至于一干高管对投资者和媒体,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不知道”,要么干脆永远无人接听。
        2012年12月初,网友“水晶皇”将从香港茅台酒专卖店购买的飞天茅台酒送检,结果显示塑化剂DEHP残留量。12月12日,茅台被迫在贵阳召开见面会,彼时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一面“感谢水晶皇”,一面抛出“阴谋论”。此前他还透露,2012年,茅台集团酒实现产量3.3万吨,销售额352亿元。2013年,茅台集团计划销售额达到416亿元。
        与茅台一样雄心勃勃的还有五粮液。2月8日,五粮液集团刚刚召开表彰大会,庆祝集团实现销售收入600亿。宜宾市政府、国资系统多位负责人悉数入座,听取董事长唐桥汇报,表彰先进集体。11天后,天价罚单悄然而至。
        发改委“动真格” 罚金依销售额定
        自2008年8月反垄断法施行,到2013年1月,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共对49起价格垄断案件开展了调查,对其中20起案件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最近知名的一起处罚是对三星、LG等6家大型液晶面板企业,2001年至2006年价格垄断,责令退还、没收和罚款总金额达3.53亿元。
        1月,发改委反垄断局负责人就表示,将坚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各种垄断行为,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彼时,茅台、五粮液刚刚高调处罚经销商,试图“杀一儆百”。
        比三星等企业更不幸的是,茅台、五粮液被处罚依据的是《反垄断法》。三星一案因为时间久远,依据“从旧从轻”原则,按《价格法》进行的处罚。而《反垄断法》罚款基数根据企业销售额来确定,即上年销售额的1%以上,10%以下。(文/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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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狼狙击 2013-03-10 17:47:54 来自 IP:112.114.61.*
我认为处罚过轻了,我认为罚年销售额的50%。从此他就懂得什么叫法律,要不然他们记不牢。

qq1254371238 2013-02-21 13:44:27 来自 IP:180.17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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