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FKC特大网络传销案开审 骗20万人吸金10亿
发布: 2012-09-27 08:33:03 作者: 徐德荣 来源: 华声在线
在全国20多个省市发展会员20多万人,传销金额达10亿余元。近日,由衡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FKC”特大网络传销案(详见本报2011年7月21日A18版)在衡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冯某等6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站上被告席。
会员20多万人,传销金额10亿多
2004年至2011年7月,“FKC”公司在未取得我国《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情况下,以从事所谓“电子商务”作为掩饰,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该公司保健品的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并通过公司的奖金制度引诱会员不断发展其他会员,间接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在中国大肆进行以销售该公司保健食品为内容呈“金字塔”形式的网络传销活动。发展会员20余万人,骨干成员和会员涉及广东、湖南、四川、河南等全国20多个省市。传销人员层级呈“金字塔”方式分布在200级以上,骗取他人巨额财物,传销金额达10亿余元。
6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被告人周某、冯某等人作为“FKC”公司在中国境内开展传销活动的领导者和骨干成员,依照“FKC”公司网上传销要求,在中国境内积极组织、领导下线传销“FKC”公司保健品,从而获取巨额的返利。其行为均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法庭宣布将择日对上述被告人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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