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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处理武陟事件并不“完美”

发布: 2011-12-31 09:47:10    作者: 欧阳文章   来源: 直销报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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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上演了一起因食用完美保健品而酿成的悲剧,一名39岁的赵姓高血压患者在服用了完美公司推销员亲手调配的所谓“药品”后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人民网报道,完美公司仅赔偿赵家三万元了事,但条件却是刘海莲必须向完美公司道歉。明明是吃完美产品出事,为何家属还要向完美道歉?这就是完美公司处理武陟事件并不“完美”的地方。

        直销产品的消费者是直销企业的“上帝”,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但是,完美公司好象对这一非常简单的道理还并不十分清楚。按理说,一旦出现了产品事故,公司就应该在第一时间到事故所在地调查情况,并尽快作出相应的果断处理办法,千方百计得到受害者的谅解,同时做好善后工作。但是,完美在发生武陟事件后并没有这样做,首先是专卖店拒不认账,导致双方矛盾升级,然后是逼死者家属忍辱“道歉”后赔偿。“他们逼着我站在写着我丈夫死与完美无关的条幅前照相,照完了就赔三万块钱,如果不照,就一分钱也拿不到。”死者家属的话,令所有人百思不得其解。不管产品有没有质量问题,但赵姓高血压患者明明是吃完美产品出事的,让死者家属道歉有道理吗?可见,没有把消费者当“上帝”,这就是完美公司处理武陟事件并不“完美”的根本原因。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直销企业的根本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这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该法适用范围所作出的界定。消费者权益,又称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的权利。当消费者服用直销产品出现死亡的重大事故,作为直销企业就应该想尽一切办法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完美公司却采取了消极的办法,甚至让消费者“道歉”,这不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且还违背了商业伦理。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完美公司应该对此深刻反省。

        完美公司是我国的一家优秀的直销企业,在处理武陟事件中并不“完美”的做法有可能不是公司总部所为,但即使是专卖店的行为也已有损于公司的形象。我们希望完美公司以此为教训,处处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使完美公司的直销更加“完美”。对此建议,不知完美公司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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