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玛国际”网络传销大案一审判决 8人被判组织领导传销罪
发布: 2011-12-29 14:49:10 作者: 郭小平 龚莉 来源: 南通网
记者昨从如皋市公安局获悉:由本报2011年8月21日率先独家披露、央视“焦点访谈”9月25日曝光的“E玛国际”网络传销大案,12月20日在如皋法院一审判决,8名被告人均被判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中王思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万元;何向荣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徐怀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顾小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郑某等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不等,并处罚金8至10万元。
由如皋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的此案涉及资金一个多亿,涉及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3400多人参与,是我省迄今破获的最大案值网络传销案,12月9日开庭审理,8名被告人全部自愿认罪。
法院一审查明:被告人王思伟、顾小华、徐怀等人于2011年1月至2月期间,在南京、深圳等地会面,合谋发起传销活动:由王思伟以境外公司的名义销售电子股权,徐怀、顾小华等人推动市场,以传销模式带动人员购买电子股权。2011年2月底起,王思伟等人开始销售E玛公司电子股权,谎称E玛公司出资美金1000万元助推深圳市慷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购买E玛电子股权者将能获得深圳市慷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始股权,利用手机短信、现场讲课、会员集会等宣传引导方式在各地发展下线。
公诉机关查实,该传销活动网上注册会员3401个,会员层级达42级,共计收取传销资金计人民币353694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