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直销违规的容忍度有几许?
发布: 2012-05-31 10:04:44 作者: 未知 来源: 直销报道网
今年以来,全国工商、公安机关前所未有地加大了打击传销的力度,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对直销规范工作,监管部门虽在不断强调,但安排的活动却很少,因此有人认为,政府对直销法规的容忍度越来越高了。果真如此吗?我们认为非也。政府对直销违规的某些方面是有一定的容忍度,但不会对违规到涉嫌传销放任不管、任其发展的。
那么,政府对直销违规的容忍度到底有几许?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叫政策执行的容忍度。所谓政策执行的容忍度,是指不影响整个政策执行的效果而采取的在可控范围内的政策宽度。比如,针对温州区域经济危机问题,温家宝总理在浙江提出了“中小企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可适当提高的策略。在直销行业,《直销管理条例》是我们指导行业发展的基本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对违规也不是什么都采取“零容忍”态度的。如对直销多层次问题,政府就采取适当提高容忍度的策略。
政府对直销违规的容忍度到底有几许?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不可粗心大意。”适当提高容忍度不是政策,而是一种策略。直销违规问题,政府是最清楚的。但是,政府没有采取“一刀切”的办法,“零容忍”地对待直销企业的违规。刚才说的多层次直销的“默许”就是一例。目前,我国28家直销企业,几乎百分之百的是实行多层次直销。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说,多层次直销是国家所不允许的。那么,为什么现在都在做多层次直销而国家“默许”呢?原因很简单,因为目前直销企业实行的多层次直销已与国际上的多层次直销有了“质”的区别,各企业不是简单的一个销售型企业,而是一个生产型加销售型企业,实行多层次直销不可能使直销企业变成一个“只有和尚没有庙”的空壳企业。所以,在多层次直销问题上,国家适当提高了一定的容忍度,这是对整个直销行业发展有利的策略。
写到这里,我们还没有真正回答“政府对直销违规的容忍度到底有几许”的问题。回答这一问题,我们要真正了解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政策精神。《直销管理条例》是政府以法规形式而确定的直销政策,凡是违反其中任何一条的就属于违规。但是,政府在出台《直销管理条例》的同时还出台了《禁止传销条例》,如果直销违规到涉嫌传销了,政府再也不能“容忍”了。也就是说,当一个直销企业的违规明显涉嫌了传销,政府就一定会断然采取措施,严格加以执法,制止其违规或涉传行为。这就是政府对直销违规极限的容忍度。直销法规执行的5年多来,大部分直销企业的直销还是健康的,但也有少部分直销企业确实有违规到涉嫌传销的情况,所以受到了有关工商机关的严处,甚至少数直销人员被公安机关查处。这就告诉我们,直销企业涉嫌传销,政府采取的态度是“零容忍”,必须引起各直销企业的极大关注。
现在我们回到本文的开头。今年打击传销的力度空前的加大,并不意味政府对直销违规情况的不重视。直销违规问题不是一般的经济问题,而是关乎社会和谐的政治问题。一旦直销企业违规到超过政府的容忍度的时候,就说明这样的违规实已涉嫌了传销,政府“零容忍”地采取果断措施也就在所难免了。像这样的企业过去有过,如外资企业康宝莱、内资企业哈药等。这样的企业今后还会有,谓以不信,则请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