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被妻拉入传销赔钱后起诉离婚
发布: 2011-08-16 09:45:20 作者: 王建芳 郝梦楠 来源: 大河网
孩子拉父母、妻子拉丈夫,哥哥拉弟弟拉人头式的传销模式,不仅让人们损失了金钱,而且丧失了人与人之间基本的信任与亲情。8月15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传销引发的离婚纠纷。
原告江先生起诉称, 2009年3月,他在妻子的鼓动下到宁夏固原,加入所谓“西部大开发”投资项目,没想到遭受巨大经济损失,不仅把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补偿款搭了进去,还欠下很多外债。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是妻子听信别人的蛊惑,认为投资这个项目可以一夜暴富,进而拉拢自己。
不堪重负的江先生最终迷途知返,逃离宁夏,回到郑州。回家后,他就向妻子提出协议离婚,并开始与妻子分居,但妻子不同意离婚。经过两年的分分合合,江先生还是无法走出心理阴影,一直怨恨、无法原谅妻子,因而于7月1日到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离婚。
在答辩中,江先生的妻子也觉得很委屈。她认为二人感情一直很好,从未争吵打闹过,之所以走到离婚这一步,都是传销惹的祸。“我希望他念在20多年夫妻情分上,再给我一次机会。”
法院经审理认为,江先生与妻子结婚20多年,婚后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并育有一子,虽然因为传销导致夫妻感情有了裂痕,但还不至于完全破裂,而且二人都已醒悟,夫妻感情仍有挽回的余地,因此判决不准他们离婚。
(线索提供 张郑军 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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