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新联手媒体推出“打击网络传销”专栏 曝五大必要
发布: 2011-08-15 11:39:52 作者: 任兴洲 来源: 法制网
近年来,随着工商、公安等部门打击传销力度的不断加大,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变换骗人手法和形式,已由传统传销发展为网络传销。网络传销的蔓延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使人民群众财产遭受损失,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新型经济犯罪活动。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决定自2011年7月至12月,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配合专项行动,本报与如新公司特别推出“打击网络传销”专栏,以飨读者。
《禁止传销条例》实施5年多来,我国打击传销的力度不断加大,并且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尽管如此,目前国内传销活动依然猖獗,传销屡禁不止,尤其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活动日趋严重。传销载体虚拟化、作案方式趋向职业化,传销方式更加隐蔽、更具欺骗性、传播速度更快、蔓延范围也更广,由此引发了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面对目前的严峻形势,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决定自2011年7月至12月,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这是面对我国传销方式花样翻新、违法犯罪愈演愈烈的形势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打击网络传销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近些年来,在西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传销人员利用人们企盼致富的心理欺骗农民、下岗人员参与传销,使一些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贫困,也破坏了千万个家庭的安宁。因此,严厉打击网络传销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客观要求,是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
打击网络传销是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正处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任务的关键时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改革发展的大局,而网络传销已经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主要祸患之一。一些传销人员利用“网络致富”神话对受骗群众大搞精神控制、限制人身自由,搞非法拘禁、械斗、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亦时有发生。一些传销人员还有组织地暴力抗法,引发了一些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因此,采取强力措施遏制并铲除非法传销这颗社会毒瘤势在必行。
打击网络传销是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和消除危机隐患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面对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一些社会矛盾也在积累。网络传销正是利用一些现实中的问题和矛盾,例如收入差距扩大、就业难等问题,以快速致富等欺骗手段大肆进行网络传销活动,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和危机隐患,使社会管理的任务加重、难度增大。严厉打击网络传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隐患、促进社会平衡和动态优化的客观要求。
打击网络传销是维护社会道德伦理、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客观要求。包括网络传销在内的所有传销都是以“骗熟”、“坑熟”、“杀熟”作为层层垒建“金字塔”的基本方式,教唆参与者诱骗亲朋好友参与传销,导致亲情和友情被赤祼祼的欺骗和讹诈所侵害,社会伦理道德被践踏,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关系被瓦解,造成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诚信基石崩塌。因此,必须毫不手软地打击网络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基本的道德伦理,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打击传销是净化网络环境、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网络传销利用互联网络的虚拟、开放、隐蔽、便捷、快速、低成本、无地域障碍等特点,从线下“拉人头”转变为网上发展传销成员,打着电子商务、IT新技术以及连锁经营等冠冕堂皇的旗号,制造蛊惑人心的“致富”骗局。一些不法分子还利用网站网页、电子邮件、微博、网上论坛、聊天空间等发布传销信息,组织传销活动。网络传销恶化了互联网秩序,污染了网络环境。坚决打击网络传销,有利于净化网络环境,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任兴洲(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