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组织被捣毁 “总管”“总监”被提起公诉
发布: 2011-07-15 16:06:58 作者: 盛俊杰 段璐 来源: 红网
吴某某、黄某某两名传销团伙骨干,于7月12日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去年12月份以来,家住广东英德市的吴某某伙同他人在长沙市洪山桥月湖小区内以“自愿连锁经营”为名进行传销活动,后又积极发展黄某某为下线并逐渐对其进行提拔。该传销组织有业务员、主任、经理、总监、总管五个级别层次,新参加者被要求缴纳38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费用才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以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被告人吴某某、黄某某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中,采取传销组织的成员进行灌输传销理念的方法,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成员50余人,并在传销组织中分别被提拔为“总管”、“自律总监”。
今年3月28日,吴某某、黄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去年12月份以来,家住广东英德市的吴某某伙同他人在长沙市洪山桥月湖小区内以“自愿连锁经营”为名进行传销活动,后又积极发展黄某某为下线并逐渐对其进行提拔。该传销组织有业务员、主任、经理、总监、总管五个级别层次,新参加者被要求缴纳38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费用才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以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被告人吴某某、黄某某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中,采取传销组织的成员进行灌输传销理念的方法,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成员50余人,并在传销组织中分别被提拔为“总管”、“自律总监”。
今年3月28日,吴某某、黄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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