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要动真格
发布: 2011-07-04 07:05:52 作者: 欧阳文章 来源: 直报网
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等六部门决定从7月到12月,集中6个月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直销行业在为之拍手称快之余,深切希冀这次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真正动真格,为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扫清障碍、铺平道路。
所谓动真格,是指在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过程中,彻底扫除地方保护主义和排除各种人情干扰,干脆利落地发现一宗打击一宗。这种真格,是广大人民群众所期望的,也是直销行业所期待的。从过去打击传销的实践看,一些地方确实存在着“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使诸如所谓的“资本运作”的超大规模的传销活动得不到很快铲除,一些人们十分关注的传销案件也得不到彻底解决,人民群众对此很有意见。这次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一定要认真汲取过去的经验教训,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在“动真格”上下功夫。
首先,统一认识要动真格。对这次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过去每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虽然在统一思想认识上做了很多工作,但有的地方在统一思想上认识上没有动真格,因而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当前,在打击传销方面有几种错误认识是要迅速纠正的:一是“传销人员多了有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的“传销有功论”;二是“打击传销会越打越多,说明传销存在有它的道理”的“传销合理论”;三是“打击传销难度大,执法成本高,不如罚直销企业来得实惠”的“打传亏本论”。我们一定要在统一思想认识上动真格,坚决纠正上述的各种错误认识,把思想统一到这次国家六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政策要求上来。统一认识动了真格,就为整个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计划提供了思想保证。所以,统一认识动真格,这是能否取得这次专项行动胜利的关键,必须认真抓紧抓好抓到位。
其次,对大案要案要动真格。什么叫大案要案?大案要案就是指涉案规模、涉案资金、涉案人员超大型的网络传销案件。这类网络传销的大案要案最难动真格,因为地方政府为了所谓的“利益”在极力保护。太平洋直购网的网络传销始终得不到查处,就是其中最明显的一例。无论从太平洋直购网的运作模式还是实施的奖金制度,无论从其报单的要求还是发展人员的方式,可以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网络传销。许多受害者深有感触地说:“太平洋直购网已成了不太平的‘直钩’网了!”但是,地方政府对此却不加以认真调查,立案后又撤案,使他们的网络传销越做越大。所以,对太平洋直购网涉嫌特大网络传销的案件,当地政府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能不能重新立案,国家有关部门能不能作为大案要案加以督办,这是检验打击网络传销能不能动真格的关键。只要对超大型网络传销案真正动真格了,这次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就一定会取得重大胜利和圆满成功。
其次,对关键人物的处理要动真格。网络传销之所以能迅速发展起来,一定有一批关键人物在起关键作用。在开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对这样的关键人物决不能以罚代刑,一定要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我们发现,过去有的地方抓到了传销头目,就故意让他找关系求情,罚了钱就放人。这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单位腐败行为。我们一定要根绝这种单位腐败行为,对网络传销的关键人物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千万不能以罚代刑。为什么对关键人物的处理要动真格?这是因为如果让这些关键人物的违法成本太低的话,就起不到法律的震慑作用,他们还会改头换面、卷土重来,在别的地方再搞网络传销或其他形式的传销。我们只有对这些关键人物绳之以法,才能对网络传销人员起到强大的法律震慑作用,才能真正有效地瓦解网络传销的组织基础。因此,对网络传销的关键人物的处理必须动真格,这是这次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重大胜利的关键所在和重要体现,对此我们决不能草率行事、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