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陷传销缺钱 抢劫单身女性获刑七年
发布: 2011-06-24 08:55:27 作者: 杨文静 赵丹 来源: 正义网
一90后专对在夜晚行走的单身女性用匕首对其搜身抢劫,性质恶劣。2011年5月10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嬴国明依法以抢劫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6月1日,被法院判处七年二个月,罚金二千元。
嬴国明,1991年11月出生于贵州省黎平县肇兴乡堂安村,农民。被介绍到湖南省益阳市来工作,结果被骗落入传销窝点,因手上没钱,于2010年8月27日晚上22时,嬴国明伙同嬴某、陆某窜至益阳市团圆路房产局路段,瞄准目标钟某,当时,钟某单身一人,且该路段,路灯昏暗,人车稀少,陆某从后面尾随该女性,一脚踢翻钟某在地,嬴某上前用水果刀抵住钟某的脖子,警告其“不准做声”,嬴国明对钟某全身上下搜身,抢得现金370元和一台彩屏手机。
2010年8月29日晚上8时,嬴国明又流窜至益阳市龙岭工业园风山路湘芬纸业厂路段,看见独自回家的陈某,嬴国明跟在其身后,猛地上前捂住陈某的嘴巴,架刀在其脖子上,将陈某托至花坛内实施抢劫,抢得2台彩屏手机。
此外,嬴国明于2010年9月3日晚,窜至帅某家,见家中无人,盗得现金2100元,和诺基亚手机一台。案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嬴国明抢劫一案中,法院认为嬴国明等人以暴力、胁迫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属抢劫罪;盗窃现金数量较大,系主犯,且流窜作案,应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