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业“李鬼”上身 企业呼吁政府出手
发布: 2012-05-31 10:46:02 作者: 佚名 来源: 中国低碳网
17日,安利、玫琳凯、完美、无限极、雅芳、葆婴、宝健、哈药、江苏安惠等直销企业的老总齐聚北京大学,呼吁政府出手打假。
清者自清不尽然
网络上已出现大量未经直销企业授权的假冒伪劣产品。资料来源: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
在这一天召开的北大直销研究中心2011年会上,公布了《中国直销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报告(2011)》,报告称,“直销企业目前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
据北大直销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雨本介绍,目前,网络购物已成为消费者购物的重要方式之一,但网上也存在着大量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未经直销企业授权的产品。
“这些产品来源不明、标示不全、真假混杂,有的甚至严重破坏了包装,难以辨识真假,并通过欺骗性的宣传误导消费者。”王雨本称,这不仅给消费者的辨识造成困难,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报告称,近年来,消费者对商家利用网络平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与日俱增。打击并抑制假冒伪劣产品通过非直销渠道(尤其是网络平台)的销售,已经成为直销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个难点。
“所谓清者自清,有的时候并不尽然。”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假冒伪劣产品不仅伤及消费者,更伤及企业。“一家企业生产100个产品,只要发现两款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就有理由怀疑其余98个产品也有问题。”刘俊海说,学法律的人都知道法律都规定无罪推定,但是在消费市场却是有罪推定、有毒推定、不安全推定,这是消费者自我保护的心理。
在这次年会上,安利、玫琳凯、完美、无限极、雅芳、葆婴、宝健、哈药、江苏安惠等直销企业的老总悉数到场。“行业间应该进行合作,行业不合作(打假)真的没有办法。”刚刚出任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副总裁的美国执业律师何凯立说。
网上近半是假货
传销骗局。资料来源: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
“其实,我今天主要想谈的就是怎么样防止消费者受到假冒产品的侵害。”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法律总监赵晓芸说,直销产品以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为主,假货包装做得非常像,价格在网店上又非常便宜,所以消费者上当受骗上当的机会是非常高的。
赵晓芸透露,今年4月29日,安利与药都江西樟树的工商、公安部门联合查获了超过6000件成品、半成品以及80多万件包装材料。
“侵权者在境外注册了‘安利纽崔莱(中国)有限公司’,然后在50多种山寨营养保健品的显著位置上标注了这个公司名称,企图迷惑消费者,与我公司的产品混淆。”赵晓芸说,这种“傍名牌”的行为侵犯了安利的商标专用权,也构成不正当竞争。
“安利对假货一直是采取高压打击态势的。我们希望告诉制假和做假的人,这样做要面临非常高的法律成本。”赵晓芸说。
根据安利公司一份内部资料称,截至2011年4月,安利联合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实施了800多次打击假冒、侵权的行动,查获的假冒、侵权产品货值超过4亿元,目前已有26名犯罪分子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安利曾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淘宝网上售卖的安利产品近半是假货。
“刚才提到了假货问题,我们玫琳凯公司也有这样的困惑。”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总裁麦予甫告诉记者,但假货都是在网店和小摊上,直销还是防止假货出现的一个非常好的渠道。
去年11月底,玫琳凯中国在官方网站上发表声明称,经第三方机构检测,来源于网上销售的所谓玫琳凯产品中,45%是假货,非玫琳凯公司生产。
玫琳凯中国高级媒体事务经理周立羽承认:“日前网络平台销售的产品引起了消费者纠纷,已经影响到品牌的声誉。”
据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获得牌照的直销企业曾联合向10省区的工商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请求,希望当地政府部门重视直销企业面临的假货问题。
服务提供商失职
“我们做了一个宣传彩页,尽可能让大家一目了然。”17日的论坛快结束时,北京大学副校长、北大直销研究中心主任海闻高举着一块特意制作的宣传板对大家说:“比如说什么是传销呢?这上面有一幅漫画,就是拿着钱进去,光着身子出来。这里也有拒绝网络营销的漫画。”
记者注意到,在这份宣传彩页上,还特别印上了获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牌照的27家直销企业名单。
“如果下次有人来向你推销产品,你可以查查是不是这个名单上的,如果不是就不要买了。”海闻说。
杨谦表示,由北京大学这样最高的学府推出一份非常通俗易懂的宣传彩页,说明北大在促进直销行业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煞费苦心。
针对网络购物中存在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中国直销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报告(2011)》认为,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应进一步明确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和义务。
据介绍,目前大量存在的侵权方式是侵权人借助大型的网络销售平台(如淘宝、阿里巴巴等)来完成侵权行为的。目前,主要运营商都有了投诉渠道,但针对侵权者,消费者如何预防、报案,网络服务提供商能否提供侵权者的相关信息等还有进一步提高的地方。
报告建议,应进一步明确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和义务,有必要明确其应当将知识产权侵权记录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对商户的信用评价体系。同时,应加大对网络售假行为的惩处力度,特别是提高民事赔偿额和加强刑事打击手段。
报告还建议,应降低消费者维权的举证责任,赋予行政执法机关和法院等更加有力的取证手段。加强域名注册管理争议的处理程序。
王雨本认为,目前放任任何人申请注册任何域名,等待权利受侵害者事后提起争议仲裁的机制,无法遏制利用网络销售侵权商品和轻易注册大量侵权域名经营网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