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为饵 济南"荣昌木业"非法集资1亿多元
发布: 2011-06-20 08:44:10 作者: 殷宝龙 邹宁 来源: 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6月19日讯(记者 殷宝龙 通讯员 邹宁)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了济南荣昌木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省内外受害者近2000人,涉案金额达1亿余元。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于2011年6月15日被依法逮捕。
2011年3月24日,历下警方接到报案称:济南荣昌木业有限公司在山东各地购买林地,并承诺高额回报对外出售;受害人投入资金后,一直不能收回本金。案件受理后,历下分局经侦大队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荣昌公司自2004年12月成立后,以年收益20%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司成立以来共发展客户近2000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亿余元。
3月25日,历下分局将此案立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侦查。
民警调查发现,济南荣昌木业有限公司成立后,先后在济南市设立四个办公地点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该公司以经营经济林、苗木、城镇绿化苗木的批发、零售、种植、技术开发等为幌子,以托管造林的方式,诱骗市民购买林地。2010年10月,该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投资者的本金和高额利息,停止营业。
5月16日起,历下警方开始对荣昌公司发展的客户全面开展登记工作。从登记的客户分布情况来看,他们绝大部分为济南本市人,有少部分为北京、上海、四川、东北地区的客户。其中济南本市的中老年人占绝大多数比例,且投资数额较大。
目前,历下公安机关共登记客户近千人,落实吸收资金6000余万元。但是,还有部分受害人因登记住址、身份证号码不准确未能找到。历下警方作出提醒:为了维护您的合法利益,如果您还没有进行登记,请抓紧时间与历下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系。联系电话:0531-8508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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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大造林”非法吸金13亿
“万里大造林,利国又利民”这句曾经听起来很耳熟的广告语,诱惑了不知多少人,这些人把血汗钱投入到了他们并不熟悉的林业项目。2007年8月22日,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相贵等多名高管被采取强制措施,此时他们已非法吸纳了社会公众资金约13亿元。
2004年1月,万里大造林公司在内蒙古通辽市注册,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此前,这家公司总部设在辽宁省,称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
该公司在内蒙古以每亩每年2元至30元不等的价格承包(租赁)土地种植幼苗,或直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林地,再以每亩林地266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买受人。
截至2007年8月,万里大造林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公开向购买人承诺林地8年后每亩林木蓄积量达到12立方米,10年达到15立方米等“高回报零风险”的手段,总计向社会销售林地45万多亩,非法吸纳公众资金13亿元。
一亩林地2660元,10亩就是2.66万元。万里大造林公司以“今天投入2.66万元,8年后回报18万元”等广告宣传,诱使大量投资人陷入集资陷阱。在公司,董事长陈相贵与营销队伍是一个“金字塔”形的利益共同体。陈相贵坐在塔尖上获大利,往下每个层级都有不同的利益。
同时,陈相贵利用了公众对社会“名人”“明星”的信赖心理,在万里大造林孕育之初,就“收买”个别知名电视节目主持人为其摇旗呐喊。而陈相贵自己,也在电视剧中出演过角色,同时给自己安上了“企业家”、“创新人物”、“致富带头人”等光环。
“亿霖木业”骗了2万人16个亿
短短两年时间,销售林地42.2万亩,遍及全国9个省市,造就了5个千万富翁、18个百万富翁,涉案资金计16.8亿人民币,受骗人数达2.2万人,其中仅北京就有1.8万余人卷入其中,无论从规模还是手段,“亿霖木业”可算作中国传销犯罪史上的一个“神话”。
亿霖集团的实际“掌控人”赵鹏运,亿霖传销模式的制定者。早在2002年8月,赵鹏运就因从事传销活动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0个月;2004年4月,赵鹏运出狱,竟立刻重操旧业,在当月他就带领着一批老部下注册成立了内蒙古亿霖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同年6月又在北京成立了亿霖集团。
2004年,“合作造林,首选亿霖”的广告语曾密集地轰炸过人们的眼球。铺天盖地的广告规模,吸引了众多怀揣发财梦想的老百姓走进“亿霖木业”。不到一年时间,亿霖集团就发展成一个有近3000人的大公司,上万投资人倾尽所有买了亿霖的林地。
在亿霖木业公司,不少受害人是第一次听说托管造林这个词,并感受到了传销者的蛊惑之术:“把承包或收购的林地卖给投资人,再接受投资人的委托对林地进行管护,等林木长成后,双方再进行利益分配。而我们销售的全是速生丰产林,林木7年后保证成材见效益,每亩地的净收入可达到六七千元。买的地越多,好处越大。”
2006年6月,包括赵鹏运在内的“亿霖木业”几名高管被警方抓获。历经两年多马拉松式的调查,2009年3月23日,亿霖木业传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宣判。审判长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宣读了长达97页的判决书。
□现象分析
高额回报是诱饵
我国林业经营管理不全面,制度不完整,尤其是林业涉及环保、城建、土地等多个部门,在关系及职能协调上尚存在一些问题,如产权、经营管理权属的划分等,导致目前很多这类的骗子越来越多。
林权证的法定日期是三个月到半年。在这期间资金一般不可保证。骗子的伎俩说白了就是对人洗脑,用高回报引诱你人拉人。一般承诺的回报期都是七八年后,但他们在事情败露前就会拿钱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