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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入传销拘禁他人 六大学生受审

发布: 2011-05-19 09:28:21    作者: 刘志斌   来源: 东莞时报  

  六人均当庭悔罪,各方请求予以轻判,法庭将择期宣判

  六张青春的脸孔,三人还戴着眼镜,两名女生数度抽泣。

  身为大学生的他们,在毕业后,本应好好工作或创业,但六人却身着囚服,坐在审判庭的被告席上,这一切都因为他们加入了传销组织。六人当中,有人是自愿的,有人是误入歧途,甚至有人是被骗进传销组织的。

  昨日上午,因涉嫌非法拘禁他人,曹某等六人在大朗第二看守所刑事审判庭接受审理。法庭将择期宣判。

  昨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他们都发出共同的心声:非常悔恨,希望能早日回归社会,回报家人和社会。

  当庭流泪认罪

  庭审现场,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六人无视国法,非法拘禁他人,他们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均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面对审判长的询问,六人当庭全部认罪,两名辩护律师对这一认定也没有异议。

  六名大学生在陈述时,也都表达了后悔的情意,曹某和付某旦在陈述时,数度因为后悔,留下了伤心的眼泪,六人均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

  检方请求轻判

  在庭审现场,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除了提起公诉外,公诉人还说,对六名大学生的事情感到可惜,他们确实触犯了刑法,希望审判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正认定,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让这些大学生,早日回归社会,早日回报社会。

  另两名被告李某和张某强的辩护律师均表示,自己的当事人情节比较轻,而且是初犯,希望法院能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公诉人最后还说,六名被告因社会经验不足,误入歧途,再次请求法院能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此案未当庭宣判。

  案情回顾

  22岁女大学生成传销“头目”管四名下线

  1988年出生的曹某(女),2010年从安徽一所大学毕业后,通过别人介绍,来到了东莞一个传销组织。在交了3800元购买一块手表后,她获得了加入这个行业的资格。

  在加入这个组织的4~5个月时间里,她还发展了其他三名成员,上级还划给她4名成员进行管理。“我在组织里属于D级,这几个月时间里,分到了1000~2000元钱。”曹某说,但在被抓的出租屋里,自己并非“家长”,只是在“家长”没来那两天,代理“家长”要做的事。

  李某就是曹某发展的下线,2010年9月,在苏州一大学读研的他打算兼职,减轻家里的负担,在朋友曹某介绍下,来到了这个传销组织。

  与李某不同,其他四名大学生,是在毕业后找工作时,通过朋友或校友介绍,来到了这个传销组织的,并一同来到了曹某与李某所在出租屋。

  曹某等6名大学生随后开始了传销组织的生活,或负责与新人交流学习,或负责打扫卫生,但六人都表示,在这一过程中,从来没有殴打或是谩骂。

  “陪新人聊天、看书、唱歌、睡觉、上厕所、吃饭、洗衣服,就像电视上的盯梢,防止新人出意外。”张某强在与辩护律师交谈时,这样说自己的工作内容。

  2010年10月6日,焦某被骗入这个组织所在一出租屋,并让其加入“合作创业团队”,要求其交纳3800元作为加盟费。

  期间,虽然焦要求离开出租屋,但被拒绝。随后,六名大学生分别轮流与焦某交流,并监听电话。10月15日、16日,又有市民明某、王某被骗入这个出租屋,并被限制自由。

  10月23日,焦某通过短信向外求救,群众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接报后,当日18时赶到位于莞城创业新村17座704号出租房,解救出三人,并将六名大学生抓获。

 对话

  “我做的是不是传销,心里一直有个疙瘩”

  记者:你是怎么进入这个组织的?

  曹某:当时我也是在网上找工作,然后就说到这边培训一个月,就过来了。

  记者:你进去的时候,知道是传销吗?

  曹某:在我们传统观念里,传销里面的人很坏,但说实话,其他人我不清楚,但他们对我很好,从我的角度出发,我会将心比心,用我最真诚的一面去对他们。

  记者:你能出门吗?出门有没有想着离开。

  曹某:给出去的,反正我出去过好几次。虽然有机会走,但我觉得,我想走的时候,他们会直接把我送走,不会强行留下我。

  记者:你自己也是网上被骗的,为什么后来又骗别人呢?

  曹某:我也是想验证我的想法吧,我是自愿加入的,我要看一下我的朋友是不是自愿加入的。我做的是不是传销,这一块我心里一直有一个疙瘩,因为我觉得,虽然我在里面根本没有做一些坏事,但是在正常人看来,还是难以接受的,所以我一开始不愿意让我朋友来的。当时他们就说了,来了也不一定让他加入,毕竟他还没有毕业,不行的话,就让他回家,或者带他玩几天也可以,所以当时我也没有多想。

  人物档案

  他们都想早点挣钱结果滑进犯罪泥潭

  1、曹某

  管四名下线分到1000多元

  简历:1988年生,女,安徽一大学毕业生,本科学历。

  歧路:2010年毕业后,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传销组织,被抓前是组织D级成员,在“家长”不在的两天里,承担“家长”职责,在4-5个月时间里,发展了3名下线,并有另外4名下线归其管理,共分得1000~2000元钱。

  悔罪:(哭)我一开始接触到的,觉得这个组织是健康向上的。我们这里的人,大部分都是农村出来的,更多的是想为家里做些事,可能是大学学到的法律意识不够。

  2、付某旦

  负责新人学习与交流

  简历:1989年生,女,湖南一技术学院毕业,大专学历。

  歧路:加入传销组织3个月时间,没有发展下线,在组织中属于E级成员,被分在学习组,主要是负责新人学习并与新人交流。

  悔罪:(哭)很后悔,大学毕业本想挣点钱,好好报答父母的栽培,为了加入这个行业,把钱赔进去不说,还将自己也赔了,觉得很对不起自己的父母。

  3、张某军

  拖地擦桌子从没分过钱

  简历:1988年生,男,安徽一大学毕业生,本科学历。

  歧路:加入传销组织4个月不到,进入组织后,听从上级安排轮流干活,比如拖地和擦桌子之类的。在组织中属于E级成员,没有分过钱。

  悔罪:毕业后是想找个工作的,交了3800元加入,也是想找一个机会。我的认罪态度比较好,希望法院能轻判。

  4、张某强

  主要陪新人看书聊天

  简历:1987年生,男,福州一大学厦门某学院毕业生,本科学历。

  歧路:去年6月中旬加入这个组织的,在组织中属于E级成员,上级安排做什么就做什么,主要是陪新人看书、聊天、学习。

  悔罪:做出这样的蠢事,也是被人骗被利用,希望能轻判,早日回到社会上,回报父母养育之恩,回报社会的培养之情。

  5、李某

  组织中唯一一名研究生

  简历:1985年生,男,苏州一大学在读研究生,案发前刚读完研一。

  歧路:9月份加入传销组织,因为读完研一后,只要毕业前回学校答辩就行,于是出来兼职,减轻家里的负担的同时,增加社会经验,是曹某发展过来的,负责与新人交流,没有打过人,也没有分过钱。

  悔罪:非常悔恨,希望能给我们重新做人的机会。对自己无意中犯下的错误表示悔恨,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导师的辛勤培养,希望能从轻处理,早日走向社会,好好赎罪,好好重新做人。

  6、陈某

  朋友介绍后自愿加入

  简历:1988年生,女,2010年湖北一职业学校毕业,大专学历。

  歧路:2010年8月26日朋友介绍下加入的,到被抓不到2个月。因认为这个组织能锻炼人,自愿加入的,在组织中为E级成员,主要与新人聊天交流,让他们不会觉得恐惧。

  悔罪:希望审判长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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