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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门市开展“打传规直”专项行动

发布: 2011-05-06 14:33:44    作者: 肖 潇   来源: 直报网  

       今年来,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社会就业形势严峻,群体性的传销活动明显增多,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所面临的形势相当严重,为加强市场监管,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的安定,更加有力地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江苏海门市工商局开展了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的专项行动。

       记者了解到,这次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密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按照“摧毁组织、惩治首犯、教育群众”的原则,在海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严厉打击传销及网络传销违法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专项行动目标是:严厉查处传销违法案件,摧毁传销违法窝点,依法惩处传销活动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揭批传销活动的本质及其危害,教育挽救被传销组织蒙蔽的群众,使传销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得到进一步规范。加强与司法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镇村)”活动,建立起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今年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传销和利用互联网传销,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取缔外来人员租住房屋从事传销活动,打击骨干分子,遣散参与人员,严厉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等违法行为。打传工作的重点区域为:海门镇、开发区、三厂镇、三和镇、三星镇及其城乡结合部地区。同时,要加强对直销、转型企业的监管和规范,城区、东洲等分局要对辖区内经批准从事直销经营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对直销、转型企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跨区经营、特别是实行团队计酬等违法活动的,依法严厉查处。

       为使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海门市工商局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措施:一是建立打击传销工作应急处置预案。为应对日益猖獗的群体性传销活动,市局将全面建立打传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对传销要立足于打早、打小,决不让其做大成势,对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人员较少的传销活动实行辖区分局负责制,分局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指挥分局人员查处、取缔传销活动;对于跨辖区、重大疑难的案件和规模较大、20人以上的群体性传销案件,分局要及时向市局公平交易科报告,市局将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抽调打传应急人员,举全局之力坚决打击传销活动。具体打传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处置人员名单附后。二是打击传销工作纳入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市局将积极协调海门市综治委、公安局等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将打击传销工作全面纳入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成立打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打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订打传工作考核标准,把打传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镇村,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管理网络。三是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各分局要积极协同乡镇政府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城区、东洲、海西、三星、三厂等分局要在辖区范围内镇村(社区)大力开展“五个一”的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四是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宣传力度。市局将加大打传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和采取发布警示提示、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刻揭批传销活动的违法手段和害人本质,督促群众不租房给传销人员,发现传销活动及时举报,使群众看到和理解传销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巨大危害, 教育群众,提高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海门市工商局提出了这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系统所有人员都要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危害和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打击传销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真正下大力气抓好,抓出成效。 各分局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分局长为本辖区打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打击传销工作。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维稳工作。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要注意做好教育疏导和维护稳定工作。要积极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一般传销人员进行教育疏导,做好劝返工作,密切关注传销骨干分子动向和舆情动态,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及时获取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及早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将群体性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妥善处理在当地,杜绝在我市发生因传销案件引发的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三是发挥“打传”软件作用,强化协同作战能力。传销及网络传销违法活动,具有隐蔽性、虚拟性、专业性强的特点,更容易突破地域限制,迅速蔓延。各分局要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及时发现传销网络传销线索和信息,同时将涉及到的传销组织、人员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采集录入“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数据库软件”,确保全省打击传销工作信息互动共享,统计数据准确完备,整体防控行之有效。四是加强请示汇报,狠抓责任落实。在专项行动中,对遇到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涉及多个地方的线索和案件,要及时上报市局公平交易科,由市局统一协调组织行动,各分局要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0日上报一次工作情况,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各分局的打传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案件查处情况、典型案例、工作经验等)于2011年12月5日前报市局公平交易科。对传销活动信息发现不及时、不处置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海门市工商局还具体明确了打击传销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市局成立打击传销应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长由局长赵国兵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吴建忠、戴娟、周宏、孙海东担任;公平交易科、经检大队、办公室、市场合同科、监察室、监管科、法制科、消保科和各分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科。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分工协作,履行各自职责。对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尽职尽责,做出重大贡献的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及违反本预案规定的,依照党纪、政纪或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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