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传销头目被批捕 不强迫发展下线新人
发布: 2011-03-23 10:13:46 作者: 穆奕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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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某在接受讯问时表现得很迟钝。石景山检察院供图
有过传销经验的迟某在北京注册了一家公司,干起了传销的勾当。他以“托马林”保健被和保健床垫为道具,组建了不用发展下线为盈利模式、而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新型传销组织。原本是受害者的焦某,为了回本,竟然成为该传销组织的区域经理。
石景山检察院昨天透露,目前除徐某未到案,迟某等4人均被石景山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批准逮捕。检方调查认定,短短4个月内,受害者不断增加,目前已达百余人。
>>组队
装修工与传销旧友联手
30多岁的迟某是这个传销组织的头目,维莱特尔斯(北京)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检察官关振海说,迟某在接受讯问时显得迟钝,写字和说话速度都很慢。通过深入审理,才发现“这个人可不简单”,迟某在河北就曾干过传销活动,后被公安等相关部门遣散。
去年年初,他来到北京成立了维莱特尔斯(北京)有限公司,起初只是做装修工作。后来迟某遇到此前做传销时结识的朋友徐某(未到案)。徐某向迟某大力推荐做“托马林”保健产品项目,二人一拍即合,去年4月便在昌平区回龙观开展传销活动,高价销售“托马林”保健被和保健床垫。
购买1单2600元的被子和床垫,就可以成为公司会员,会员可以在10天内得到1140元的返利,之后自己再购买或别人再购买就能提取40元,这是该传销组织的宣传口号。
有经验的迟某深知传销已经被大家熟知,而“金字塔”式的管理模式会让底层的会员没有工作积极性。于是他便想到了以“集体提成”的方式刺激新会员加入。一旦购买了产品成为会员之后,任何一个会员只要购买了公司的产品,所有会员都能获得提成40元,不管这个会员是谁发展过来的。
为了控制提成数额,迟某还规定,每个会员最多只能提成96次,如果想要提成,就必须再购买一单产品。
>>行动
8个月涉案500余万
就这样,他们开始了自己的传销行动。
62岁的常先生就是该案的一名受害者,去年8月,他在朋友介绍下投资“托马林”产品,包括保健被、床垫等,总共投资两次。去年9月18日,常先生第一次投资了30万,共买了50单产品,并将钱全部打进了传销经理的银行账户,同时将其他账户发给了对方用于接收返利。第二次,常先生使用第一次投资30万的返利进行投资,共计5.8万元。最终,看到公司不再给自己返利的常先生报警。
据了解,在被骗的百余名受害者中,被骗金额从几千元到十余万元不等。
去年12月,未收到返利的被骗者纷纷报警,警方将该传销组织打掉。焦某供述,公司至少销售了2000多单,涉案金额已超过500万。案发后,警方积极寻找被骗事主,目前找到的被骗者增加到100余人。
>>释案
新型传销组织不强迫找下线
今年1月1日,警方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将迟某4人刑拘。在检方审理过程中,发现该团伙不是简单的诈骗行为,而是一起新型的传销组织。虽然他们没进行传统的发展下线,但是4人明显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会员资格,同时已有明确的组成层级。
因此,石景山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将迟某等人批捕。
昨天,石景山检察院检察官关振海告诉记者,传统的传销组织,通常是对会员进行集体封闭式的洗脑课程培训,要求会员不断发展下线,从下线身上赚取“人头费”,只要下线有业绩,自己就有提成,对提成次数没有限定,不断将“金字塔”的塔尖越垒越高。
而该新型的传销组织,不搞课堂培训,采取一对一的诱骗手段。最主要的是,他们不强迫会员发展下线,而是不断向会员灌输循环投资获巨额返利的思想。对于发展新会员也十分宽松,只要有新会员加入,不管是谁发展的新会员,老会员都能得到“集体提成”。
新型传销组织层级图
☆迟某
维莱特尔斯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徐某是总负责人,掌管资金和返利操作。
☆焦某、胡某、李某
维莱特尔斯公司北京报单中心主管人员,传销团伙骨干,负责组织北京地区的传销。☆报单员
维莱特尔斯公司的会员,本身也从公司购买产品,同时发展下线。
☆普通会员
维莱特尔斯公司的会员,从公司购买产品期望返利,不发展下线。
>>惊奇
受害者“被谈话后”成经理
维莱特尔斯公司北京区域经理焦某原来在石景山经营小商品店,后在迟某的说服下购买了维莱特尔斯公司的产品。由于一直没有得到迟某所承诺的返利,焦某便要求退货。迟某跟焦某进行了一次长谈之后,最终说服了焦某。
如此一来,原本是传销受害者的焦某答应跟迟某合作,担任维莱特尔斯公司的北京区域经理。
为了让焦某尽快打开市场,迟某还给焦某安排了两个助手,胡某和李某。虽然此刻迟某在河北、天津等地搞地下传销,但是仍控制着北京的传销组织。焦某将卖出产品的现金全部交付迟某进行处理,并无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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