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保监局:关于防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涉嫌传销风险的公告
发布: 2011-02-17 10:56:18 作者: 未知 来源: 保监会网站
传销是一种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事涉嫌传销活动,具有以下几个特征:在其业务人员管理办法中,职级设置简单,只升不降,晋升通道短;晋升考核指标单一,除第1级晋升到第2级为个人销售业绩外,其余职级晋升都是通过直接或间接增员人员的销售业绩考核;所有业务人员对所有业务都可以直接提取级差佣金,可以超越自身职级向高职级被增员人员计提培育佣金,而且佣金权益可延续控制,从而坐享巨额增员利益。
为了防止欺诈,维护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请广大社会公众将保险作为一种正常的提供风险保障的服务予以选择和购买,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时也应抱着通过销售产品获得合法报酬的预期,对涉嫌传销活动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或山西保监局报告。山西保监局对此类违法活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最大限度地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和保险市场秩序。
山西保监局联系电话:
0351-3345031(保险中介监管处)
0351-3345009(法制处信访部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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