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企业应警惕团队整合引发“报复性举报”
发布: 2012-06-01 14:51:41 作者: 张小平 来源: 直销商业评论
最近一些直销企业频频被媒体曝光。除了自身经营管理不善外,很多是因整合了别的企业的团队引发矛盾,被挖走团队的一方向媒体“报复性举报”撬墙脚者存在违规运作,从而引发负面新闻。
解读几次直销企业被曝光的新闻,大多利用直销的奖励制度做文章,并揭露其“传销”嫌疑。在这个扭曲的直销法规监管的环境下,这种曝光几乎适用于绝大多数直销企业,甚至可以演化为“冤冤相报何时了”的境况。
与以往被曝光的多为传销企业或灰色直销企业不同,由于目前市场整合团队的主力是获牌企业,获牌企业频繁被曝光,将极大损害直销行业形象。
对行业做强做大不利
而雅芳在黑龙江被罚款500万元,更给获牌企业敲响了警钟,牌照并非护身符。如果不善加管理,这种窝里斗引发的“报复性举报”,媒体曝光后,将“倒逼”政府管理部门严加管理。更何况“报复性举报”既然能面向媒体,同样可以面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
直销行业正在逐步净化,部分直销企业也加大了公众营销的力度,使行业公众形象逐步得到好转。如果彼此通过“报复性举报”,将对冲掉这种改善行业公众形象的努力,让公众加大对直销行业的偏见。
正如直销商评论网站一直倡导的一样,直销下一步的市场是公众市场,行业的公众形象受损,损害的是整个行业发展的后劲,于己于人都甚为不利。
很多企业都在呼吁做强做大整个行业。怎样才能真正做强做大?唯一的出路是大量发展公众消费者。但事与愿违的是,很多企业尤其是内资直销企业,仍沉迷于整合其他企业的业务团队。这种行业内部的团队整合,是不能给行业发展带来增量的,自身可以获得短期快速的发展,但却对行业的发展并无益处。
如果是业务队伍的自然流动,原本也无可厚非,如果是恶意整合,则事涉企业的商德了。每家直销企业,都严禁业务队伍内部抢线。推己及人,整合别的企业的业务团队,也形同于抢线。
希望直销行业少些行业内部整合,而多面向公众消费者去拓展业务市场,直销行业才能真正做强做大。
整合时怎样处理媒体关系
不过,团队整合总是避免不了的,因为团队的合理流动总是不可避免的。
鉴于被整合方习惯向媒体“报复性举报”,在理性整合团队的时候,首先要预防“报复性举报”带来的媒体舆论风险。
如果企业按捺不住整合的心,那么首先要做好“被报复性”举报的准备。
首先要准备的是建立良好外部媒体公关关系。这个事先就要建立起来,并且最好能做到先期打好招呼,让关系好的朋友把把关。因为从新闻价值判断来说,类似这类新闻都属于可报可不报的范畴(除非真有其他方面的新闻材料)。
其次,如果万一不好彩中招,媒体决定要报道这件事情,这时候就要积极与媒体沟通,阐明自己的立场,至少在某些程度上可以挽回一定的损失。如果一味的躲着媒体,受损害的还是自己。
第三、如果曝光见报后,就要防范网络的扩散式传播了。最好的办法就是从源头上解决,阻止负面新闻上网。
预防媒体风险,除了自身加强经营管理之外,最重要的是事先建立好良好的媒体公关关系,不要等到被曝光了才急吼吼地跑到媒体单位去沟通。
一些被曝光的企业管理者习惯的做法是,总是抱怨媒体不负责任,认为其在工商部门没有定性的情况下,就擅自发布负面新闻,或者抱怨媒体与举报者串通一气,甚至还跑到媒体单位去论理,其实这样会适得其反。
首先,媒体报道新闻无需征得工商部门的许可和定性。
媒体行使的是舆论监督权,是在客观记录社会发生的事情。只要举报的材料属实,或者是真实报道其调查的情况,媒体就有权向公众披露事实,而无需征得政府部门的许可。
如果报道的内容涉及到对该企业经营行为是否违规的定性,则自然需要权威部门的定性决定。但即使工商部门没有定性,媒体也可以通过采访权威第三方来做一个第三方的评判,媒体也是没什么错的。更何况很多媒体在报道这类新闻的时候,不会去刻意定性,而是只记录事实,就更无可厚非了。
至于明知对方是报复性举报,仍会刊发负面报道,就认为媒体与举报者串通一气,这仍是一种误读。媒体关注的是新闻事实,而不是举报者的动机。只要举报的事实有报道的价值,讲事实报道出来也无可厚非。至于恶意的报道,那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