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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治”规律:中国直销监管20年

发布: 2012-05-22 14:28:59    作者: 未知   来源: 直销专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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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政(国家工商总局原法规司司长、巡视员)  [2010.10.31日下午 首届中国直销产业发展论坛]

   一、 关于直销产业发展的回顾

   我简单的把它归于5个部分:

   1.第一个阶段是体制或者说运营模式的突破,主要是指模式突破。改革开放以后,一批在国外享有盛誉的外资直销企业开始在中国投资,开始在中国进行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我们在传统的商业模式之外,看到了一个新的模式,看到了无店铺经营,也看到了无店铺经营相关的一些经营的模式,譬如直销。国务院有位领导同志曾经有一句非常著名的论断,他讲到直销是对传统的商业体制撕开了一个口子,大概这是一种突破。

   2.第二个阶段我称为鱼龙混杂。我们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小平同志曾经讲过,我们的改革开放就像把一扇窗推开了,新鲜空气进来了,难免苍蝇也进来了,那么在直销这个行业里这个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为明显。有一部分企业或者说一些个别的人看到了直销这种运营模式所具有的一些特殊性,它与生带来的特殊性,比如说一个企业它可以没有雄厚的资本,它也不需要有自己的研发基地,不需要有自己的拳头产品,拿别人的来,在运营上做文章,仍然可以大发其财。因此,这种情况下就造成了我们直销行业在一开始发展就出现了鱼龙混杂的状态。

   3.再往下发展我认为就到了“鼠害肆虐”阶段,一部分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直销的机制,严重地违法,他们看见的是通过短平快,通过人头的冲击力,能够迅速的发财。这种老鼠病国外也有之。但是,我们一开始,当我们的法规或者法律环境和经营环境还没有充分准备的时候,老鼠病实际上已经开始猖獗了,这样就引起了市场秩序的混乱,引起了老百姓的不满,引起了中央和有关部门领导同志的忧虑。我们的直销产业已经发展了20年了,但是却还是备受质疑,步履蹒跚,为什么呢?原因不言自明!

   4.鼠害肆虐的结果就必然导致第四个阶段,即国家的严厉整治。

   5.第五个阶段,规范发展。

   中国入世的时候郑重的承诺将建立分销经营的法规,规范无店铺经营,使之健康发展。从那以后经过了将近五年的时间,颁布了两个《条例》,这就是大家知道的《禁止传销管理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从那以后关于直销业的发展问题有了一定的法律基础,有了相对明确的法律界限。同时对这个市场的规范采取了更严格的准入制度,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这一阶段有这么几个非常重要的标志:

   第一,现在直销企业的生产与销售有了明显的有机结合,不是拿来别人的产品,而是拥有自己的产品与产业。

   第二,一批有专有的专利技术、驰名商标的商品正在成为直销企业的拳头产品。

   第三,划清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应该说我们今天关于直销业合法和非法的界限由于两个《条例》的出台基本上是清楚的。关键在于:只有符合国家的《直销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条件,并且按照《直销管理条例》所命名的那些企业才能称为直销企业。

   第四,企业加强自律并且有所创新。在两个《条例》颁布之后,在规范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加强自身的纪律,努力按照两个《条例》守法经营,在法律的轨道上促进自己的企业做强做大。但是,又考虑到中国特定的市场环境和特定的文化等等方面的因素,企业也在自己原有的经营模式上创新,比如说无店铺创新,现在有很多直销企业做广告,通过大众媒介积极宣传;另外,现在开始有一些消费者直接从某个直销企业所设的联络点,或专卖店里面直接购买商品。 这样一来,就在无店铺经营的状况下,实际上直销企业的店铺也开始发挥作用。

   第五点,市场执法监督管理的力度加大。两个《条例》,特别是《禁止传销条例》颁布之后,使行政执法部门,工商、公安,可以根据《条例》的规定依法来加强监督管理。这样对那些非法从事传销活动的、扰乱社会治安、损害消费者权益,并且影响社会治安的某些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予以打击。这实际上对市场环境是一个净化,对合法从事直销运营的企业的权益是一个保护。

   此外,经过这20年的发展,尤其是近5年的发展,我们欣喜发现,我们的直销企业家得到了成长,一批非常成熟的、更加理性的、更加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参与到直销产业之中。另外,我们现在有了一批在直销业(包括它的运营和企业管理等等方面)进行研究的专家和学者,而且人数不断的在增加。他们的学术造诣也不断的在提高。这也成为我们国家进一步良性发展直销的非常重要的基础。
 
  二、直销法治的未来展望。

   在这里我讲一下这三点,关于立法的完善、法律的实施和企业的自律。

   首先我们要知道,法治条件下,要有法律的制度,要建立合理的制度,使政府对社会活动、经济活动包括直销活动的管理监督有科学的法律依据。而且,有法必依,相关的部门、全社会都要依照这个法律来执行,塑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 

   因此第一关于立法的完善,从两个《条例》颁布以后,社会各界非常关心这两个《条例》。这一段时间,一些人士很关注这个问题:《条例》能不能、会不会在近期修改?

   据我个人所知,目前没有这方面的信息,为什么呢?因为直销它本身在发展过程中,在具有了众多的优势和优点的同时,也有其他运行模式所不具备的致命弱点。这个弱点就在于有的人想空手套白狼,这样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造成大量的受害者。要说这一点也已经被国外的发展历史所证明。所以,在五年前,最后出台两个《条例》的时候,是非常非常慎重的。我个人认为两个《条例》体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限制和规范发展。为什么直销业门槛这么高?原因就在于它的本质,它本身具有的特征所决定的,必须这样。为什么五年了才发展了26个孩子,原因就在于直销业的发展要健康发展,要安全的发展,事关大局,确实不易。这是既要考虑到企业自身的情况,还要考虑市场的情况,还要考虑到整个宏观的情况,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那么,一个条例颁布实施了五年,宪法还要提出和修改,何况一个直销条例?现在有关部门还在积极的做调查研究,搜集各种情况。在这个过程中,在座的企业,还有像我们中国市场学会直销专家委员会能不能有所作为呢?完全可以的。你也可以从自身的经历、市场的实际情况来总结,来研究。不仅站在企业自身的发展角度,而且还站在社会的角度,站在替政府服务的角度来考虑,怎么样使直销业能够更好的发展。现在两个《条例》究竟哪些地方落后于形势?怎么修订会使直销业可以更加健康的发展?这个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立法的完善是必然的,毫无疑问的。

   第二,关于立法的实施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现在应该是直销企业积极创造条件来申请相关的牌。我个人觉得商务部在这方面采取的法律规定要提出一个合理的方式。在监督管理方面应该说政府还是比较重视的,对于监督部门来讲,任务还是比较重。为了市场的环境的净化,也为了保护合法的直销企业的权益,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有关执法部门也在维护大家的利益。最近也在研究在不同的部门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加强协作,更好的承担起这个责任。

   第三,关于企业的自律问题。

   1、要守法经营,直销企业要按照《条例》规定,不要出红线,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关于员工教育的问题。对于企业来说,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无可厚非,不仅是直销企业,还有相关的一些企业,在对员工进行教育和激励的时候,大家都用梦想来激励大家。但什么东西都有一个度,什么东西都要用在它适当的地方,这就是道,这就是文化。所以,我觉得我们直销企业在培训人员的时候,一方面要激励他们的积极性。但是不能变成像打了鸡血一样,一种躁动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往往会造成企业运行的过程中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3、要增强社会的责任感。近年来,特别是我们在座的拿牌企业,他们一方面加强了企业的自律,积极主动的和有关部门相配合,来发展这个市场。另外他们也对社会做了很多负责任的行为,比如说慈善活动等等。

  企业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是大家的,所以企业在自己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在合理获得财富的过程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也是天经地义。如果没有好的社会环境,你的企业也做不好。

   我希望我们的直销企业对我们国家的经济不断的增长不断的作出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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