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销网 中国直销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时政法规>> 正文

全国工商机关"十一五"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总结

发布: 2012-05-20 20:14:54    作者: 未知   来源: 工商总局网站  

  “十一五”期间,全国工商机关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切实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认真履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等打击传销的原则得到有效贯彻,科学有效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区域执法协作、创建无传销社区及校园、信息网络建设等工作深入推进,查处传销案件数、查处传销窝点数、遣返传销人员数呈下降趋势,大规模、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抵制传销的意识明显增强,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能力明显提高。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有力开展,为北京奥运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作出了贡献,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传销大要案件查处取得新突破

  “十一五”期间,全国工商机关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关系市场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

  全国工商机关积极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国范围持续开展了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传销月集中行动、保奥运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新中国成立60周年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服务世博会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和“禁传销、迎亚运”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相继查处了上海伊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传销案、深圳万达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传销案、林枫商贸集团传销案、“蝴蝶夫人”传销案等一大批涉及地域广、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传销案件,打击了传销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重点整治地区传销活动反复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传销活动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局面逐步得到扭转。

  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传销案件1.41万件,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2.89万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255.2万人次,移送司法机关传销案件2100余件、近万人。

  五项机制推进打击传销深入开展

  5年来,打击传销领导工作机制、法律保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群防群控的监管机制、现代信息技术监控机制五项机制初步建立,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指导各地工商机关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打击传销工作的形势和任务,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由当地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打击传销领导机制,明确职责任务。目前,“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已经形成,省级打击传销领导机制普遍建立,重点市、县也建立了相应机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各级党委领导平安建设的重要方式。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及时总结了广东、山东等省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做法,并在全国推广。2007年9月,中央综治办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明确由国家工商总局对各省区市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考核。2008年至2010年,在各级党委、政府层层考评的基础上,国家工商总局会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部,组织对各省区市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考评。综合治理考评工作强调了地方党委、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责任,统一了各相关部门对打击传销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了基层政府和居委会、村委会及工商所、派出所等单位的作用,有效推进了打击传销工作的不断深入。

  为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国家工商总局与中央综治办、中央宣传部、公安部、教育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建立情况通报制度;2008年至2010年,连续3年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共同分析形势,研究存在的问题,确定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不断推进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

  鉴于传销行为的危害性和欺诈本质,国家工商总局积极推动在《刑法》中增设传销罪,并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就立法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09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为严厉打击传销刑事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健全了打击传销的法律体系。

  为加强部门协作,更好地发挥工商、公安的主力军作用,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制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对案件移交移送、沟通协调、联合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及大要案件办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传销违法活动具有区域化、流窜性等特点。为加强区域合作执法,打破行政区域的限制,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密切、优势互补的合力,实现跨区域的联合治理,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指导各地建立了执法协作机制,全国性的区域执法协作网络初步形成。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指导京津冀、南方九省、苏鲁皖豫四省建立区域执法合作机制后,2010年又相继指导建立了北方七省区市、西北五省一市、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区域合作执法机制。围绕近几年国家的重大活动,国家工商总局相继指导北京奥运会举办城市及周边城市、上海世博会相关六省一市、广州亚运会相关六省区工商机关建立了防范传销协作机制。目前,打击传销区域执法合作范围已覆盖到全国大多数省区市,跨地区联合执法、信息情报互通、案件协查共办的执法网络正在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

  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是压缩传销生存空间的有效方式,也是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2007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召开了创建无传销社区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动创建工作在全国的开展。近年来,各地工商机关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推进创建工作。辽宁省召开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现场经验交流会;山东、河北、广东、贵州对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进行评定,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创建领域不断拓展,创建内容不断丰富,创建形式不断创新,一些地区已延伸到厂矿、企业、商贸区,扩展到乡(镇)、县(区)、市(地)。针对在校学生被骗参与传销的情况,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与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与教育部建立防止传销进校园的工作联系机制。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等工作,效果不断显现,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局面正在进一步形成。

  实现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充分运用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等高科技手段,是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保障。2008年,在反复调研论证、不断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设计开发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建立了参与传销违法人员数据库、案件处置情况数据库、直销企业报备信息库。该系统具备了数据查询、统计分析、信息发布、举报投诉处理等功能。目前,该信息系统已基本覆盖全国各级工商机关,用户达1万多个,系统已录入传销违法人员信息近10万人次,传销违法案件近5万件。信息平台的建立,大大推进了工商机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传销活动和传销组织者、传销骨干分子及参与传销人员的有效监控,进一步提高了打击传销活动的精确度和有效性。

  规范直销工作取得新进展

  《直销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大力建章立制,坚持依法监管;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加强规范指导;加强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努力维护直销市场秩序,直销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成效。

  各级工商机关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制定规范性文件,直销监管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国家工商总局与商务部、公安部联合颁布《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3个配套规章,与商务部联合发布《直销产品范围公告》、《关于废止外商投资转型企业有关规定的公告》。为与直销企业审批工作衔接,保证工商机关监管到位,国家工商总局向全系统下发《关于做好直销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积极应对新形势新要求 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的意见》,对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各地工商机关也相继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为加强直销监管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

  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与商务部、公安部共同建立了直销许可审批联合审查机制,保证了直销市场准入的严肃性。在配合商务部做好直销企业审批和直销企业扩大直销区域审批工作中,各级工商机关依照工作职责,严格审核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扩大核查区域,保证核查质量,如实、准确、及时地向商务部反馈核查信息。

  各级工商机关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创新直销监管方式方法,通过建立直销管理档案、开展直销市场巡查、实行网格化监管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方式,把握直销招募、培训、计酬、退换货等重点环节,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纳入直销监管范围,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级工商机关通过召开直销企业座谈会、进行日常走访约见、建立联络员制度等多种方式,加强与直销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出现问题的企业及时提醒、告诫,督促企业自查自纠,限期整改;组织、指导直销企业签订自律公约或自律承诺书,促进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守法经营,严格自律。

  2008年、2009年、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先后3次组织开展全国直销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各地工商机关严格贯彻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各阶段工作任务;依照职责分工,督促、检查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经营场所、服务网点等进行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资料;登录直销企业网站,核对直销企业披露信息;广泛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实施行政指导,帮助企业严格自律和规范经营;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工商机关通过开展直销市场检查,了解掌握了直销市场状况,发现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督管理,收到成效。

  各级工商机关依照《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培训、计酬等行为,查处直销企业擅自扩大地域、超产品核定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直销企业从事传销违法活动,切实维护直销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利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完善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监管信息档案、数据分析、投诉举报等功能,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直销企业有关信息,受理投诉举报,定期汇总分析直销企业报备信息情况,加强对直销企业报备信息的监控,及时掌握直销市场动态,推进直销监管方式由低端向高端转变。

  5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和各级工商机关积极探索直销监管机制建设,即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策引导、行政指导、教育督导”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直销经营行为监控机制,在建立档案、市场监管模式、日常监管、案件管辖、行政处罚及行政指导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制度,积累了经验,推进了监管工作的开展。

  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加强宣传教育,是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工商机关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教育纳入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落实责任,并贯穿始终。

  全国各级工商机关积极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打击传销成果,发布警示提示,揭露传销骗人伎俩;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在社区、乡村、校园、城乡接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地区、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等传销多发地、易发地,组织专题宣传,举办讲座,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教育群众防范传销。近年来,工商机关宣传领域开始向互联网、手机短信、广告片、电影等新兴媒体拓展。

  “十一五”期间,全国工商机关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成效,“传销违法”、“远离传销”等观念已深入人心,群众辨别传销和抵制传销能力普遍增强。

  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

  “十一五”期间,全国工商机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强化业务培训,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大大提高,队伍建设取得了新成绩。

  按照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干部队伍的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及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活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紧紧围绕协助直销审批、查处案件、日常监管等重点环节,研究制定了《直销监管工作规则》、《直销监管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推进了体现打击传销、直销监管工作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升了监管效能和履职能力;注重业务学习和研究,坚持业务研究、案件分析与培训、调研督查相结合,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不断提高。5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先后与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对广东、云南、安徽、江苏、河南、山西、辽宁、河北、广西、山东、黑龙江等重点地区进行调研和督查;与公安部多次组织打击传销执法培训,开展课题研究,形成了具有较高水平的课题研究报告。各地工商机关也通过举办执法培训班、案件协调会与组织模拟办案、开展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贯彻打击传销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监管执法水平。

今日新闻头条
我也说两句
验证码:    
已有评论 0 条 查看全部回复

fsvigor 2010-12-09 17:44:07 来自 IP:116.20.70.*
5块钱就可以为自己做出一个不平凡的事 你想在工作之余获得一份额外的收入吗? 你想展示自己的才能扩大自己的交际圈吗? 你想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吗? 你想获得免费国内外旅游的机会吗? 你想让自己品味不凡、气质卓越吗? 你想让自己和家人过上更舒适的生活吗? 不用资金,没有业绩压力,不用囤货,不用送货,不必推销,不必收帐。只需将你家中日常家居护理品换个牌子消费就可以。诚邀全国优秀团队领导人合作!了解清楚放弃比单凭经验主义拒绝要更有价值! 联系QQ:732445013 电话:13876507215 吴生
全搜索

站内最新

直销资讯 直销研究

最新文章

直销公司 直销人才

相关·文章

教育培训 健康美容

热点·文章

直销家园 直销论坛

推荐·文章

人才首页 我要加入

直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