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同学交钱传销 大学生被判刑10年
发布: 2010-11-23 10:38:01 作者: 陆立轻 王旗 来源: 大河网
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被骗入传销组织,因贪图金钱利益,最终走向犯罪道路。昨日,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对一起传销引起的抢劫、非法拘禁案件进行了宣判。
李某、贾某和刘某均系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在找工作时,被传销组织骗至安阳。刚开始他们还激烈反抗,但经过传销人员的不断“洗脑”,最终被同化。2009年10月,李某以玩耍为借口,将同学张某从周口骗至安阳,带至北关区一居民楼里住下。
李某游说张某加入其传销组织被拒后,该组织头目王某即安排李某、贾某、刘某对张某轮流看管,并强行扣押张某随身携带的身份证、现金等随身财物。数天后,王某见张某丝毫没有加入组织之意,对张某实施殴打、威胁,得到了银行卡密码。随后,王某将银行卡里的17000元全部取走。张某为了逃脱假装加入传销组织,乘传销成员放松警惕,逃走后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迫使被害人交出所带物品及现金,并强迫说出银行卡密码,致其卡上现金被他人取走,二人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刘某等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上一篇:“壹品大盛”利用互联网传销被罚没近20... 下一篇: 悬赏万元通缉甘肃籍两名传销A级头目
今日新闻头条
我也说两句
已有评论 0 条 查看全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