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侦破首例网络传销案 免费出国游骗钱120万
发布: 2010-11-22 09:44:40 作者: 周寿江 陈丘平 来源: 长江网
这是一个以网络电子商务为幌子的新型传销模式——传销头目在发展下线时,以缴纳一定的会费并拉人上网入会便可出国旅游等虚拟旅游商品为诱饵,忽悠了宜昌、襄樊、武汉等地600多人,受骗群众均为中老年人。操控这一基于互联网的传销网络的“上线”,是宜昌一名仅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妇女向绣丽(化名)。今年8月,宜昌西陵公安分局经侦中队民警将向绣丽抓获,一举揭开了湖北省首例网络传销案的面纱。记者昨悉,向绣丽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已被批捕。
群众报警——1897元可免费出国游
2009年10月23日,一中年男子急匆匆来到西陵公安分局经侦中队报警。该男子称,当年6月,他应他人邀请,交纳了1897元会费,在某国外网站上进行了注册,并完成了对方提出的其他要求,却迟迟得不到当初承诺的免费出国旅游、入住五星级酒店等服务,且联系不到当事人向绣丽。
案情随即引起了西陵分局领导及经侦中队民警高度重视,经调查,该分局辖区还有多起类似报警。受害人均被骗交纳会费,且对方提出如发展两名下线,可获旅游产品。
经过对案情仔细梳理,办案民警认为,该类案件已不是简单经济案件。从受害人类似受害过程看,最初的犯罪嫌疑人即受害人的“上线”,以洗脑的方式,让受害人相信并不熟悉的电子商务的存在。
传销现形——下线网络资料有23页
因该案涉嫌网络传销,办案民警在侦查过程中分外细致。经初步调查,受害人均称由“向绣丽”协助在某境外网站注册,在该网站上还有自己的账号。
2010年8月25日,向绣丽在宜昌的住宿地附近被受害群众发现,警方迅速出击,将其抓获。向绣丽却以警方无证据为由,坚持称其所进行的并不是传销活动,而是得到法律认可的电子商务。
要让向绣丽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最根本的是拿到其在某境外网站上的账户及密码。民警根据向绣丽协助办理的多名受害人的账户特征,准确判断出向绣丽在该网站的账户,然而向绣丽拒不交代密码。民警毫不气馁,转而从其生活细节中,找出突破口寻找密码。
办案民警首先通过向绣丽所使用的QQ号,得到了其在另一网站注册的邮箱。民警顺藤摸瓜,据其邮箱,顺利地查到了向绣丽在注册境外某网站时的认证邮件,并由此得到了其账号对应的密码。
记者在西陵公安分局经侦中队看到了该网站中向绣丽的账户管理截图。这叠达23页的网站截图,详细记录了向绣丽在不同的时间发展下线、交钱入会的脉络。
这一类似金字塔型的脉络图,也让办案民警大吃一惊。根据这些子账户的脉络,由向绣丽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达到600多人,受害人涉及宜昌、襄樊、武汉等多地,涉案金额达120多万。
为顺利“出局”——嫌犯10次掏腰包入会
面对民警掌握的铁证,向绣丽终于交代,自己所谓的电子商务实际与传销无异。
今年39岁的向绣丽只有高中文化程度,家里尚有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2009年4月,向绣丽独自一人上网聊天,一名外地男子加了其QQ,经过简单介绍,男子称有新的电子商务业务邀请向绣丽加入。
据该男子介绍,只要向绣丽交纳1897元会费,注册进某国外网站,再发展下线,成立会员小组,拉人入会到一定数量,便可得到美元现金奖励。根据下线发展的数量,向绣丽可从普通会员升级到经理会员、金卡会员直至“出局”。每升到新级别,可得到美元现金奖励,所谓的“出局”便是得到最终的1.5万美元的奖励,不再有发展下线的任务,且可定期分红。向绣丽马上心动了,屡屡拉人入会,推出的最具诱惑力的“产品”,便是虚无的免费境外旅游、免费入住五星级宾馆等。
2009年4月至今年6月,向绣丽顺利完成了“出局任务”,其间她获得1万美元奖励及数次分红,累计获利6万余元人民币。
向绣丽还交代,为早日“出局”坐享分红,她以他人的身份自己出钱购买会员达十多次,累计花费2万余元。
变种传销 中老年人又成受害主体
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此案受害人年龄均在50岁-70岁,中老年人成为网络传销的受害主体。
与传统传销不同,网络传销整个过程均以网络为依托,上网进行会员注册确认。“上线”在发展“下线”时,一对一地进行洗脑,充分利用中老年人并不熟悉的“电子商务”概念,诱导他们入会。而中老年人往往被“出国旅游”等新型的旅游商品吸引,再加上交纳的1000余元会费数额也并不算太高,受害人往往更容易产生错觉。由于网络组织严密,受害人所在的小组经常进行变动,彼此之间联系很少。
警方提示,面对网络传销新的犯罪形式,中老年人应该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划得来”,天上不可能掉馅饼;遇到这类“划得来”的好事,应多与子女交流,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