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通出售197万客户资料获取收益4400万元
发布: 2010-07-29 16:42:01 作者: 余欣樺 来源: 香港商报
最令人震惊的是,在接受客户资料的公司中,竟会再将这些资料交予若干外判的电话推销公司,向客户销售有关服务。如果有关公司又将资料「外卖」,换言之,逾百万八达通用户的资料,可能已「成街都系」,令人惊讶!
私隐专员公署昨日在总部就八达通私隐事件举行聆讯,邀请了八达通控股有限公司、涉案的多家保险公司代表出席。首位作供的八达通行政总裁陈碧鏵,在聆讯初期回答私隐专员吴斌的「基本问题」约半小时后,就在吴斌的「施压」下,承认公司有向信诺及CPP公司出售「日日赏」客户的个人资料。她说,与信诺签署的合约中,每年须最少提供75万人次的资料给予公司;若未能提供足够数目的资料,会影响收入。
八达通仍未「和盘托出」
陈碧鏵进一步「透露」,如客户决定购买信诺公司的保险產品,八达通奖赏有限公司更可收取佣金。而信诺则须每年缴付年费给八达通,惟她以双方有保密协议為由,拒绝透露金额;但她又承认,双方如合作良好,对方会发放「表现花红」。
被问到八达通会向信诺提供什麼资料,陈碧鏵透露,资料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出生的年月份、部分住址、部分身份证号码、职业、教育程度、薪金范围及使用日日赏的消费金额等资料。
信诺环球行政总裁郭凯和在聆讯上直言,自09年双方签署合约以来,八达通每月向公司提供平均约5万名客户的资料,又强调公司于推广活动完毕的90日后会将资料销毁。
合作方称有保密协议
除了出售资料予信诺,陈碧鏵表示,有向CPP公司提供如客户的姓名、性别及信用卡号码等资料。她称,CPP的总公司在英国。私隐专员吴斌询问如何保障资料不会流出香港。她回应,目前的合约条款虽没有列明资料不可离开香港,但双方已明白资料不应流出香港。
CPP亚太区董事总经理曾碧恩在聆讯期间坦言,公司会将八达通提供,须要跟进的客户资料交予第叁者,即委託一间电话传销公司做推销服务。但重申,CPP与该电话传销公司有保密协议,而公司亦只能获得部分资料,即姓名、电话及性别。她又表示,八达通亦知悉CPP与该公司合作。
06年至今售197万客户资料
陈碧鏵其后在聆讯结束后发表声明称,八达通卡有限公司于02年至今,共有6间合作商户,当中包括信诺、CPP公司、1间保险公司、2间市场调查公司及1间杂誌分销商,并自02年开始向商户提供个人八达通卡客户、自动增值服务及「日日赏」会员的个人资料。
自06年1月至今年6月,八达通奖赏及八达通广联有限公司,共提供197万名客户的资料予合作商户,商户平均联络每名客户1.7次。4年半以来,两间公司共获收益4400万元。她说,现时除信诺及CPP公司,与其餘4间公司的合约已界满。
她再次就提供客户个人资料予特选商户一事引起的问题向客户及公眾致歉,并强调,八达通控股有限公司与旗下子公司今后不会向参与商户提供客户资料,作市场推广。陈碧鏵又指,八达通奖赏有限公司正与信诺及CPP公司商讨提前终止合作协议,以消除公眾对个人资料处理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