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传销者的赎救
发布: 2010-04-12 16:04:11 作者: 梁泉 来源: 天涯社区
今日(2010-4-12),《时代周报》整整用一个版面的人物专版《反传销者的救赎》公开与读者们见面了。但是,我的被传销的侄儿依然作为人质被扣在传销团伙手中。昨天,他们又用手机短信,向我们发了一个要求我们汇款赎人的新账号,并再次威胁说“钱给了我就放人!”
作为“被传销者”,我们也是国家的公民。那么多国家公民被传销绑架,难道我们的亲人只有通过家人个体的赎救去解救他们吗?如果被传销绑架的公民连基本的生命和财产都无法得到自己的国家保护,那么,有尊严的生活又从何谈起呢?我想,假如到最后我们真的只有通过交钱赎人,那么,这不仅是作为公民的耻辱,也是这个社会和政府的耻辱。所以,当我前些天在网上搜索“传销被骗”或“传销被迫”,看到提前张贴到网上的《反传销者的救赎》。从海量“被传销”信息的搜索者,到成为这被传销的海量信息之一,我已不再是只为解救自己的侄儿在努力。为此,我曾给记者发短信表示我的感谢的同时,也表示了我作为“被传销者”亲属的感慨。
因为我长期生活在以“外企”为主的企业环境中,我一直认为传销离我很远。所以,我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它们就在我们身边。侄儿的被传销,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下一个被传销者,就在我们的身边,他们很可能就是你的亲朋或好友。坦率地说,除非你是这个社会里面大富大贵者,要不,下一个被传销者就是你!对此,我们不能默许和无视千百万“被传销者的赎救”。与“反传销者的救赎”那种民间的内部“策返”不同,面对已经向黑社会演变的第三波传销狂潮,被第三波传销狂潮席卷进去的年轻男女主要是陌生网友,他们作为“被迫传销者”,而非第一、第二波传销时那种主要由亲朋好友等熟人组成的“被骗传销者”。特别是传销入罪之后,转入地下的传销这种有组织犯罪,从其开始就有的那种“异地传销”作案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已向异地作案,绑架勒索的黑社会演变。
凡是稍有一点社会常识的人都不难明白何为绑架。如果在网上搜索看看,对其法律定义就会更为清楚。无论以何种名义,绑架都是一样的。我们不能因为传销绑架可能不像黑社会那样有撕票的极端行为,就不把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行为看成是私人纠纷。不论在什么国家和社会,任何采用以上行为的个人和组织,都犯下了绑架重罪。传销绑架如今还没想象黑社会绑架那么极端和残忍。但是,由于他们几乎是半公开的,并且是大规模地面对千家万户的绑架,他们比黑社会那种见不得人的绑架个案更为可怕。其对社会的危害也更为深重。不论是作为已“被传销者”,还是将“被传销者”,也不论“异地”在何方,只要是我们的国民,只要在我们的国土上,我们对“被传销者”就不能袖手旁观。特别是我们的各级政府。在千百万个被传销者家庭面前,如果我们的各级政府面对“异地”传销绑架时却不能“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任由他们的公民被传销团伙敲诈勒索。那么,在第三波传销狂潮中败阵的这一届政府的执政能力必将因“被传销者”的血泪写入历史。所以,作为千百万个“被传销者”之一,我们对温总理领导的这一届中国政府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所说的“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充满了更殷切的期望。
在放下手头上的一切工作致力于解救“被传销”的侄儿的这段时间,我也像很多同胞们那样曾收看过拯救王家岭煤矿153名被困矿工的电视直播。与被困井下的那些矿工一样,如今被困居民楼黑窝的千百万个被传销的孩子时刻处于危难之中,他们不仅毫无尊严,而且危在旦夕。
在从广州乘坐回澳门的大巴上,我们曾观看一部西方的枪战片打发时间时,当看到片中主角说出“好人袖手旁观,坏事才能得逞”时。我一再想起了张学良先生转述过的一句话,即,“坏人在台上唱戏,好人在家里叹气”。如果我们再不立即行动起来直面已向黑社会演变的传销狂潮,等到传销绑架发展到撕票那种极端程度,那么,面对那么多在“被传销”中致伤致残以至于致死的生命,我们再说什么都无济于事了。
作为“被传销者”,我们也是国家的公民。那么多国家公民被传销绑架,难道我们的亲人只有通过家人个体的赎救去解救他们吗?如果被传销绑架的公民连基本的生命和财产都无法得到自己的国家保护,那么,有尊严的生活又从何谈起呢?我想,假如到最后我们真的只有通过交钱赎人,那么,这不仅是作为公民的耻辱,也是这个社会和政府的耻辱。所以,当我前些天在网上搜索“传销被骗”或“传销被迫”,看到提前张贴到网上的《反传销者的救赎》。从海量“被传销”信息的搜索者,到成为这被传销的海量信息之一,我已不再是只为解救自己的侄儿在努力。为此,我曾给记者发短信表示我的感谢的同时,也表示了我作为“被传销者”亲属的感慨。
因为我长期生活在以“外企”为主的企业环境中,我一直认为传销离我很远。所以,我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它们就在我们身边。侄儿的被传销,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下一个被传销者,就在我们的身边,他们很可能就是你的亲朋或好友。坦率地说,除非你是这个社会里面大富大贵者,要不,下一个被传销者就是你!对此,我们不能默许和无视千百万“被传销者的赎救”。与“反传销者的救赎”那种民间的内部“策返”不同,面对已经向黑社会演变的第三波传销狂潮,被第三波传销狂潮席卷进去的年轻男女主要是陌生网友,他们作为“被迫传销者”,而非第一、第二波传销时那种主要由亲朋好友等熟人组成的“被骗传销者”。特别是传销入罪之后,转入地下的传销这种有组织犯罪,从其开始就有的那种“异地传销”作案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已向异地作案,绑架勒索的黑社会演变。
凡是稍有一点社会常识的人都不难明白何为绑架。如果在网上搜索看看,对其法律定义就会更为清楚。无论以何种名义,绑架都是一样的。我们不能因为传销绑架可能不像黑社会那样有撕票的极端行为,就不把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行为看成是私人纠纷。不论在什么国家和社会,任何采用以上行为的个人和组织,都犯下了绑架重罪。传销绑架如今还没想象黑社会绑架那么极端和残忍。但是,由于他们几乎是半公开的,并且是大规模地面对千家万户的绑架,他们比黑社会那种见不得人的绑架个案更为可怕。其对社会的危害也更为深重。不论是作为已“被传销者”,还是将“被传销者”,也不论“异地”在何方,只要是我们的国民,只要在我们的国土上,我们对“被传销者”就不能袖手旁观。特别是我们的各级政府。在千百万个被传销者家庭面前,如果我们的各级政府面对“异地”传销绑架时却不能“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任由他们的公民被传销团伙敲诈勒索。那么,在第三波传销狂潮中败阵的这一届政府的执政能力必将因“被传销者”的血泪写入历史。所以,作为千百万个“被传销者”之一,我们对温总理领导的这一届中国政府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所说的“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充满了更殷切的期望。
在放下手头上的一切工作致力于解救“被传销”的侄儿的这段时间,我也像很多同胞们那样曾收看过拯救王家岭煤矿153名被困矿工的电视直播。与被困井下的那些矿工一样,如今被困居民楼黑窝的千百万个被传销的孩子时刻处于危难之中,他们不仅毫无尊严,而且危在旦夕。
在从广州乘坐回澳门的大巴上,我们曾观看一部西方的枪战片打发时间时,当看到片中主角说出“好人袖手旁观,坏事才能得逞”时。我一再想起了张学良先生转述过的一句话,即,“坏人在台上唱戏,好人在家里叹气”。如果我们再不立即行动起来直面已向黑社会演变的传销狂潮,等到传销绑架发展到撕票那种极端程度,那么,面对那么多在“被传销”中致伤致残以至于致死的生命,我们再说什么都无济于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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