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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传销 就不能实现多层次倍增效应吗?

发布: 2010-05-11 19:59:47    作者: 龙传人   来源: 绿色分销网  


      中国高速营销通道模式(简称:绿色的“高速通道”)的最大特点,是远离了传销的特征——必须先花钱消费才可以有资格通过传销赚钱。“高速通道”的消费对象主要靠的是最终消费者,而且要按照国务院111号文件开展《以创业吸纳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建立起孵化基地。

      然而有些直销专家断言:消费者如果是最终,多层倍增就无法进行。就会失去多层次倍增效应的可贵魔力!这当然是误会,他们以为只有单一地靠消费者转身为经营者这传销的独木桥,才能形成多层次倍增的格局,才会实践这行业小付出、多产出的快速致富的优势。

      希望大家看到111号文件中的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建立“孵化基地”,吸纳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有着更加无穷的魅力!远离传销之后,靠经营式创业就业中的单纯营销队伍,也是可以形成多层次倍增效应的。把传销模式中的自我消费、下线消费转变成主要靠最终消费,不仅仅是不会再涉嫌骗钱而且就合法化了,不用通过花钱自我消费、也能通过其他人最终消费者的利润产生更快更多的收益;特别是营销的潜在人力资源是在2亿人以上,完全可以改变为、来自于水泄不通的人才等市场,不必再局限于各公司现有内部的网络中去挖墙脚!这对事业发展拓展必将更加快速方便。

      我们只要注重营销者做人的素质提高、加快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远离传销的转型,帮助所在公司还是要培育社会上的最终消费热点,才能实现真正的、商品主要是流通到社会上终端的消费者群、而不是反流给我们自己商人内部来消化商品!应该主要靠社会上的终端消费利润来养活公司养活我们营销人(这部分应该占到一半以上达到70%比较健康),而不是逼迫经销商一开始作为加盟的必要条件就要先期购买商品自我消费。

      在绿色的“高速通道”模式中,消费者与经营者的身份是有严格的区分,经商人员决不能充当企业的主要消费责任,“销”“消”不能合二为一、也不能捆绑进行。真正的最终消费者只会计较产品本身的质量服务和售价,哪会去纠缠计较投资是否会收回的矛盾?甚至可能堕入失望的对抗性冲突矛盾中去!

 

      请注意,多层次倍增效应的模式,并不只是传销的专利!请看看:

      1、我国军队的架构:毛主席最会倡导多层次倍增效应,他在井冈山就提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红军是战斗军,又是播种机,更是宣传队,走到哪里,发展传播就到哪里,入党是要有推荐人的,一传十、十传百、才有了今天的六千余万!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队的架构,是司令、军、师、旅、团、营、连、排、班、小组、战士多层次三轨制。

      2、我国政府的组织:显然是多层次倍增架构,一个国务院总理、几十个省长、几百个地、市长、二千多个县长、几万个乡镇长…。

      3、传统营销的多层倍增架构:一位营销老总肯定拓展不了市场,他必定要建立起多层次倍增的营销组织体系,才有可能把公司的业绩做出来,因此他一定会有多位项目经理、更多的业务主任、更更多的业务员和代理…。佣金代理制销售:我国的代理制中有普通总代理(非独家)、委托代理、商务代理、特约代理、联营代理、双向代理、上级代理商和次代理商……这里没有限制你一个总代理只准跟随一个委托代理,你发展10个委托代理来扩大你代理的业绩又何偿不可!商务代理数就更没有限制数量,如果再采用现代化的EOS电子订货系统,其倍增爆炸效益更为巨大。特许加盟制度:当特许人(盟主)授与多个受许人时不就是倍增一次了吗?受许人还可以发展复合特许经营网络(Multiple Franchising),以便开发本地区的业务,不就开始多层次了吗?又可实施分特许和开设多家分支店、再发展下去为直营店和更多的特许网点,还可各自招募中间特许人或次受许人,层次也不少哇!领导管理好这个系统的利益肯定会更大。连锁制:由总部发展省、地、市、县众多连锁门、店,下面还有众多级别的配送中心,还可以多种方式组建直营连锁、自愿连锁、合作连锁、加盟连锁, 第一商圈、第二、第三商圈等等,您看多层倍增后的效果如何?经纪人制度:这是直接在国家工商局严格监管下的一种模式,但十分可爱。他能合法地吃两头,既能从供货方堂堂正正地提走佣金,又能堂而皇之地从客户方获取属于他应得的报酬。各地的经纪公司、合伙经纪人,个体经纪人,自营商,还有兼营者,经纪业务多种方式都有法律“保护佣金防甩”,比直销收入高而且更保险。您去问问各地农村的千千万万经纪人吧,哪个收入不高于搞传销的?行纪人制:凡有执照者(现时申领执照或与亲友执照合作是很容易的事)可以为公司和客户代购、代销、代储、代运等业务,行纪活动比经纪活动更灵活。完全可以以个人自己的名义自由广泛地进行贸易活动。

      4、国务院111文件中的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建立孵化基地。这好比是最初公司直系创业鸡元老先下很多的第二代蛋,其中再让她的某几个蛋又被吸纳孵化成鸡娃子,第二代小鸡鸡长大能够创业后又能各下很多的第三代蛋,新的鸡妈妈再吸纳带动几个蛋孵化成第四代的活鸡而周而复始。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的大幅增加。没有归零、没有封顶和限代,能得到拐点过后的真正最期盼的冲天炮那样倍增效应的最高境界。文件还规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这就给了老百姓充分自由的孵化倍增经营致富。

      5、2500年前范蠡和西施:

      早在公元前两汉时期 ,“牙人”、“市侩”就是从事直销倍增贸易的经销商,当时主要是直销马和帛,公元前500年春秋时代出了一位世界公认的圣人孔子,在同时也出了一位直销行业的伟大人物“商圣”──范蠡(li)。范蠡字号陶朱公,原乃楚国宛邑人,他的光辉直销理论和完美的实践应该成为中华民族的骄傲。美国的历史不过三百年,然我中华有太多的直销名师值得顶礼膜拜。且说说范蠡在越王勾践的一次船队、车队全军检阅时就提出多层次倍增法的最早实践:他说越王手下的剑术太差。如若提高的话,应先请出南林地区一位女师来培训军队,这位女师先教会十名武士,然后每位武士再亲传十名弟子,每个弟子又这样各自传十名弟子,就这样层层传下去,果然“越女”一个人很快就建成了一座“剑城”,后来帮助越王勾践复仇,灭了吴王夫差称雄霸主的地位而立了大功。弃官后的范蠡带着他当年的得意弟子西施美女弃军从商,西施在未去吴国前本来就是织绢行业的直销商,范老师劝她去帮助勾践灭吴,并教了她许多如何如何直接地面对面、一对一的沟通技巧,还教会她那些比起现代直销沟通更为有效率的高招,终于将邻国吴王夫差摆平了之后,越王北上就灭了吴国,西施在完成国家交给的直效任务之后,她就跟随范蠡重操其旧业——又当上了直销商,并分管桑麻纺织类的直销业务…。

      6、3655年前的古埃及:当时在底比斯,已经出现了倍增系统的理论计算和实践。根据兰德纸草书(希特版)第32页,收藏在伦敦大英博物馆内,就记载着埃及(古、中)王朝时的象形文字,古代对12×12是这样叙述的:

12×224

24×248

48×296   (+144

                  \


      由于古埃及用的是象形文字(下面的表述),不是上面已翻译成现代化的表述方法,而且象形文字是从右到左的排列方式,12成了21、24成了42、48成了84,这样将导致运算时的困难,所以就采取逐次扩大2倍的方法,使之运算简便。乘法也就改用反复扩大2倍数的相加方法再增加之,(即连续用加倍加法的方法),因此称之为倍增法(duplatio);所以倍增效应必定要发生在多层次地发展中,单层次是不会产生真正的倍增效应,倍增效应只是发生在连续与后续的不断倍增发展的过程之中才叠加显现,倍增效应与多层次必定是孪生子的共存关系。

      根据1858年英国亨利·兰德在埃及考古发现的公元前古埃1650年纸草书上87个问题和解答中,我取出其中一个好理解的例子如下供同仁们欣赏:

      数字结果列     7、     49、     343、        2401、      16807

      图画列         房子、  猫、     老鼠、       大麦、      容器

      条件解释       我有   每房有    每只猫要    每只鼠能吃   每一穗大麦种植之后,

      七间房子   七只猫   吃七只鼠      七穗大麦   可长满七个容器

      上表说明我将拥有49只猫时,就能避免老鼠吃掉16807个容器的大麦粮食。这里是采用“7”作为公比的几何级数。同志们看看多层次倍增效应的历史证明,早在天下流行,关键是看您把这把“双刃剑”怎么应用啦!不能说:多层次倍增效应就一定是传销的专利?多层次倍增效应是产生无限潜力的基本原理,是古今中外几千年以来颠扑不破的真理。

      7、原子弹的威力:1945年8月6日美国把原子弹扔在日本的广岛,当场死亡7.8万人,伤3.7万人,又在三日后向长崎扔下第二颗原子弹,加上我国八年抗日,苏联红军的进攻,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为何有如此威力。因为1公斤的铀-235在裂变时所释放出的能量相当于2万吨TNT爆炸的威力。特别的还是在微秒(10-6)级时间形成,就会造成极大的突爆杀伤破坏力!其原理就是1个铀核裂变(在1个中子的作用下)能平均放出2.5个次级中子,第二层次时间里又会引起2个铀核裂变,这次就放出4个次级中子,又会在1 微秒时间内引起4个铀核裂变,再这样8、16、32、64、128个铀核裂变下去,以指数函数翻倍越来越猛,多层次倍增式地链式反应到55代,这些过程说起来挺啰嗦、其实都是在不到一眨眼的功夫之内(百万分之一秒之内)就能使温度突变升高到1亿度!!

      您想想这多层次倍增效应的威力该有多麽巨大!

      一般企业营销模式都夸自己的所谓快速度、所谓也能爆炸式增长;其实他们只要没有用上倍增效应,都难实现真正的低成本投入、还能超速超值高高地回报;只有多层次倍增效应才会有非常科学、非常迅猛而能持久的发展。

      正如江泽民主席论述说:电子信息技术是一种倍增器。中国解放军报2004年9月21日第6版报导:“战斗力的增加遵从的是乘方原理,是指数式的倍增法则” ;部队战斗力的总和是各个作战单元的“乘积”;网络能力,是部队战斗力的倍增器。

      8、央视表扬养猪乘法方式扶贫:云南惠泽县决定:先让农民免费领到1头良产母畜,产了很多仔后,必须要拿出两头来免费再送给其他的贫困户,如此循环滚动式多层次倍增效应发展之后,500头一下子就变成了几万头以上了!云南会泽县副县长朱廷发说:“有利于增强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计划在5年内覆盖全县5万户绝对贫困户。下面就是中央电视台播放的图片中的二幅:

         \   \     

      9、滚雪球、雪崩效应、新闻扩散、蝴蝶效应、一石能激起千层浪万顷波等等,都是靠借力的先进模式只会更省力。

 

      10、“高速通道”实施多层次倍增效应的具体步骤如下:

      传统营销是大打小,新经济是快吃慢,“高速通道”是靠合法的倍增效应孵化基地。经营者一辈子的总零售额,从公司的规则上,只要求在岗前实习锻炼考核时,将总值累积达标2000元各类商品销售出去给最终消费者(零售是根),并给予10%的相应提成200元作为实习报酬;今后别无他求更多的推销额(当然还是欢迎自愿的多零售批发)!但这是必须卖给最终消费者,无论如何这个2000元商品不能由自己本人购买,这里将有诸多有效的内部禁传律条管制着!请参看公司的该附件。还要求经营式创业者们,各要吸纳带动几名就业者——这称之为“组织是树”,我们还要把这“营销组织”的极大地就业扩张力量带来的巨大的倍增权益,这个劳动组织的经商权、管理权和按贡献大小相应的分配权统统地归属给开拓者本人专有,转化给穷人平民们作为他的私人财产!而且是非资本的动产化、民众化财产,这是科学地几乎类似能够“一劳永逸”的打井后永远取水、建设管道后只要维护好这管道系统、就能永远收获水一样的承包授权的经营模式!是水涨船必高的社会共富的大赢活动,能给每个人提供全面自由的发展机遇。是自动倍增化的巧干智慧事业,这种体系能倍增出了每个普通老百姓的财富收入、倍增时间、倍增人脉、倍增幸福、倍增进步、也就倍增出了大量无产阶层平民都能无本就业和创业的公益大利益,真是太阳辐射式、管道无限长的好经商事业体系。这又称:乘法效应、管道法则、致富杠杆、智商生意。正是中央提倡的“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特别适宜于当今大量穷人急于翻身致富就业创业的好捷径,更是尽快缩小我国贫富差距的有效手段。这是一种新型的靠集体主义共荣共助的集群系统,才能够集聚发展的新型创业活动。我们是靠人人都能集体“共富”,来带动平民群体都来灵活就业致富。

      上岗后不是按销售业绩来计酬,月月都明码标价地有着固定整数的底薪,第一年的底薪数值与该月的月号一致:第一月1000元,第二月2000元、第三月3000元、第四月4000元,第五月5000元,第六月6000元,第七月7000元,第八月8000元,第九月9000元,第十月的底薪是固定整数的10000元。以此类推按逐月加薪递增1000元的幅度增发,这个不包括奖金的一年底薪、总数最底是八万元,进入了中产阶层,而且可以提前一年早知道。当然奖金部分是要与业绩挂钩的,报酬数量也将会更多!

      上岗后既然不要求本人推销产品,又不要求大家转身花钱买单,这么多的底薪财富又是从何而来呢?因为我们特有“自动催人奋进”的倍增效应系统,积极者将拥有一种永续的生产要素——“财产性”收入和领导管理的收入机制!特别是他们在积极地有效工作:①帮助社会吸纳招聘就业者;②带动就业者培训和指导他们的实习活动;③扶助他们组建好自己的创业集体;④并逐步地培育出自己的接班人。人人都是在做这易教易学年复一年地劝业、帮困弱势群体脱贫经商致富的工作,可以不限代不出局不断地复制这项工作;要学会赢得大多数人的剩余价值来致富,要靠自己的生产要素来获得“财产性”收入,去促进大家的成功才能成功自己,宁肯帮助100个人成功,从每一个人那里只赚到一点点的钱,也不愿意只靠自己一个人100%的累死努力。这也叫财富的杠杆原理,借力使力不费力啊。

 

      反正企业老板与经销商之间,谁也不用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劳资双方之间都是铁公鸡那样相互一毛不拔地共同创业;企业只是提供创业平台第一年的零售额就能过千万以上,第二年肯定要过亿元以上;普通平民只是积极提供潜在能量,却能稳定地获得年收入最低8万元;双方共同地把企业销货“难”,平民就业“难”这讨厌的“两难”,变成了“两易”、“两兴”,双方按营业收入即时对半分配,也就不会拖欠薪水,合作两方平等互利各占50%都各得其所,大家愉快双利能长期持续发展。互为依存、和谐共赢。

      我们还要特别地提出:如果是有经验的网络精英们来运作,其年收入应该是普通平民的五至十倍以上!因为还有一种特别地一些方式进行优惠运作(此方式暂时只能在北京当面对精英们教授),这些都是来自于可爱的“财产性收入”;然而这种财产并不是来自于货币证劵、也不是房车珠宝。

      当然我们也欢迎:很多闲散着的网络精英将团队整体建制“平移”集体加盟进来,特别是那些已经传销崩盘失业在十字路口的“精锐”。但是拒绝接受来自于正规直销公司的团队,他们是我国年轻直销行业的顶梁柱,维护合法的直销公司的人员稳定性是每个企业的社会责任。

 

      “高速通道”模式有利于消费者保护法和工商法的各别准确对象执法适用,绿色分销模式不容易产生社会上当今传销顽疾的乱像麻烦——他,到底是谁?是单纯的消费者?还是与经营者的混合体?动用哪一条法规与他们对话才合适?这好比证劵股票市场中的最终操盘庄家又参与投资股票!这好比足球赛中的最终裁判又投入运动方的利益!

      放弃“最终”二字的鉴别原则,中国的直、传糊涂账,一辈子也别想扯得清!传销瘟疫的超大面积猖狂永远不可能休止!

 

      最后打个比方供大家参考一下。

      大家都知道选择比努力更重要,如果每天赚1万,赚够30天会得到30万元;如果另一个生意第一天只能赚到5毛,次一天能赚到前一天的一倍的话,也这么累积30天,你愿意选择哪一种呢?

      详细计算如下;第一天0.5元,第二天就赚到1块钱,第三天2块,第四天4块!虽然还远远地没有赶上每天能赚到1万元!只要从今后能够坚持如此逐日倍增、递增地赚钱的话,第30天能赚到多少钱呢?——是2亿6千8百43万5千4百56元。如果30天全部加起来大概有5亿元。是不是应该选择有长远巨大倍增效应法来做生意呢?用这种中央111号文件提倡的“倍增效应”“孵化基地”来就业创业呢?

      欢迎研究讨论和批评指正“中国高速营销通道”模式,我们都来转型并轨到:共商“以创业吸纳带动就业”的国家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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