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传销卷土重来
发布: 2009-11-02 17:29:55 作者: 蓼汀 来源: 东方网
最近,在广东茂名加入传销组织后失踪的60名孩子的命运引起了大家注意。10月27日,公安部打拐办在公安部网站“宝贝寻家”栏目公布了首批已解救但未查清身份来源的被拐儿童信息,这两天就陆续有几个孩子找到了自己的父母。
传销素有经济邪教之称,它通过多层次、独立的传销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是一种人员发展上下线金字塔式,限制人权自由的非法模式。每个传销员除了销售货物获得利润外,还要通过“拉人头”缴纳高额入门费来赚取奖金。传销组织内部高度组织化暴力化,可能会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前几年在云南、广东、广西、山东等地已经分别捣毁过多个大型传销窝点,但斩草难除根,如今在金融危机的艰难时局下又颇有卷土重来的意味,以发财赚钱为饵诱拐外来务工子女,将他们“洗脑”后为自己非法牟利。
传销之所以难于根除,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传销窝点及其行为隐蔽性高,工商管理部门难以分辨认定;二是城市管理存在漏洞。那些二三线经济欠发达城区,居民收入低下,法制观念薄弱,很容易沦为传销组织的发展对象;三则是像某些媒体所猜测的,存在由背后公权力构筑支撑起来的传销利益链。
青少年学生向来是传销员重点“培养”的对象,首先因为他们是零收入而消费欲高涨的群体,加之天真单纯、涉世未深,只要他们的生活中从未出现过类似“传销是被禁止的”告诫,就极易成为亲朋好友间人际传播的殉葬品。更为紧迫的是,随着互联网高速发展,网上传销近年来也悄然兴起。一些非法传销组织利用网站平台搭建“信息链”和“资金链”,将线下活动搬到线上,没有了传统的实体商品交换,还是难掩拉人头的金字塔型传销本质。这样的活动比从前更加隐蔽,渗透面更加广泛,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当然也大大增加。“网络版传销”为有关部门的打击整顿带来挑战。
有关反传销的法规条例,有05年出台的《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了传销的界定,以及08年的将传销入刑事罪,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传销的猖獗。笔者认为对于传销,除了加大依法打击的力度之外,还应在学校、社区内加强反传销的宣传教育,告诉大家如何识别传销。为社会肌体打好疫苗,防患于未然。